北京“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发挥社工作用开展心理健康、关爱保护等服务

阅读量:371   发布时间:2021-12-26

日前,北京市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聚焦与妇女发展密切相关的健康、教育、经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提出了58项主要目标和63项策略措施;聚焦与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等7个领域,提出了48项主要目标和55项策略措施。其中5处提及社会工作。

在妇女与教育方面,《规划》提出,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加强对青春期、孕产期和更年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女性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加大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的培养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在妇女与社会保障方面,《规划》明确,完善困境妇女的社会救助网络。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解决生活困难妇女特殊困难。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有特殊需要的失独家庭提供关爱服务,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能力提升、权益保障、精神关爱、家庭支持等专业服务。

在儿童与福利方面,《规划》将“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有效覆盖率,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作为主要目标之一。

具体策略中提到“提高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统筹,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共同建设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完善儿童之家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提升儿童之家管理和使用效能。把儿童之家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发挥社区(村)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及相关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作用,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基本服务。

“夯实儿童福利服务基础。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的基层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儿童主任工作激励机制,乡镇(街道)全部配备儿童督导员,社区(村)全部配备儿童主任。探索“儿童主任+专业社工”联动工作模式,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的社工机构、心理机构、法律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每个区至少有1家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培育、引导、规范有关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除此之外,社工君也梳理了其他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内容。


妇女与经济方面

促进残疾妇女就业。加强残疾妇女就业帮扶,保障残疾妇女享受各项就业促进政策、参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残疾妇女参与多种形式生产劳动,依法维护残疾妇女劳动保障权益。”

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加强对农村女性致富带头人、农村女性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女农民的培训,提升农村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方面

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自治。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本村致富女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女性、本乡本土女大学毕业生、女退役军人以及女选调生、女乡村振兴协理员、女农村党建助理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女性负责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女性代表、巾帼志愿者骨干等人员中培养选拔社区(村)干部,加大女性社区(村)级后备人才使用力度。”

支持引导妇女参与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大以女性为会员主体或以女性为主要从业人员的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加强支持和指导服务,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并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协商。支持女性成为社会组织成员或从业人员,加强社会组织女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养,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



妇女与家庭建设方面

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满足老年妇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儿童与健康方面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心理筛查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落实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预防干预措施。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探索医教结合、学段衔接、校内外有效协同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



儿童与安全方面

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儿童监护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及时做好儿童的安全教育工作,为儿童创造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培养、训练儿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儿童与教育方面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育人理念和方法。加强家园、家校沟通,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长会、家校委员会等形式深化家校合作。”



儿童与福利方面

加强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现全覆盖,社区(村)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全覆盖,出台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管理和发展政策,促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探索因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暂时无人抚养儿童的临时照料、关爱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系统能力的建设,探索流浪儿童重返家庭的安置模式。”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儿童福利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化服务转型升级,完善儿童福利机构面向各类儿童群体提供临时救助、应急保障和兜底保障等综合服务,拓展康复、特教等功能,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具备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

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强化残疾儿童居住支持服务、社会生活服务和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就近康复提供便利条件。”



儿童与家庭方面

完善以家庭为中心的监护制度。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状况,利用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社区青年汇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生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庭监护水平。加强家庭保护的监督,采取入户巡视探访、法律政策宣讲、家庭监护教育指导、督促落实委托照护等措施,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在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家庭保护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方共同关注和参与家庭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培养良好亲子关系。在家庭中创造条件,开展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休闲习惯,保障儿童享有闲暇的权利。加强亲子交流,引导家庭成员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与儿童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指导帮助家庭成员调适亲子关系,缓解育儿焦虑,化解亲子矛盾。引导孩子正确休闲,开拓休闲领域,鼓励儿童走出家庭参与集体活动,预防和制止儿童沉溺于网络游戏、参与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提高儿童闲暇生活质量。



儿童与环境方面

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

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注重培养和增强儿童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在与儿童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中,注重吸纳儿童参与。”

积极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以“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为目标实施儿童发展战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开展儿童友好现状评估,编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专项规划,推动实施国际儿童友好城市伙伴计划。”

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文明行为教育。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空调调高一度”、文明祭扫、控制吸烟等活动,鼓励儿童养成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儿童与法律方面

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关于严格限制使用逮捕措施、强制辩护、社会调查、心理评估、监护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落实未成年犯罪人员与成年犯罪人员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积极推进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二次伤害”。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在行政诉讼中的合法权益。深化涉诉未成年人服务保护体系,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点击阅读《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文

了解社工、考社工证
马上关注陇原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