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的政策解读

阅读量:412   发布时间:2022-2-11

为推动成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实际形成了《成都市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定(送审稿)》),《规定(送审稿)》共6章32条,主要包括制定文件的依据、文件的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慈善工作相关机制、慈善组织发展路径、慈善捐赠和慈善服务、慈善活动的监管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慈善事业协同发展等相关内容。现就《规定(送审稿)》解读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

《规定(送审稿)》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穿于文件各部分,文件提出坚持党建引领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动城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创新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举措

一是突出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明确将“十三五”时期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为“十四五”时期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将“十三五”时期打造“尚善之都”提升为“十四五”时期“友善之城·尚善之都”城市慈善名片。二是优化原有的“阳光慈善、全民慈善、永续慈善”模式,提出了“共享慈善”理念,固化“成都慈善文化月”、慈善激励表扬等经验做法。三是创新提出建立信息共享、信用信息公开、慈善组织评估、突发事件响应等工作机制;创新提出社区慈善模式、发展社区基金、打造慈善场景;创新提出“五社联动”服务机制,推动“五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服务。创新提出促进慈善嵌入文娱活动、体育赛事、旅游景点,以青年人为主体,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慈善活动;创新提出将天府慈善文化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活动创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等考评指标。

三、明确细化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

《规定(送审稿)》明确了民政、教育、财政、人社、税务、公安、民宗等部门在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责,发挥慈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自优势,为慈善活动依法提供便利,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提出要支持高校设立慈善专业方向学科。创新提出探索设立公益慈善智库、慈善组织引进职业经理人、培养慈善劝募者,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将志愿服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将慈善文化纳入学校德育课程教学内容,开展慈善教育实践活动。

五、强化慈善组织建设

提出优化慈善组织审批流程,推动慈善组织直接登记,创新提出鼓励发展新兴慈善组织,重点培育枢纽型、平台型慈善组织。在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上,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信息公开、登记统计、数据报送等制度,探索制定慈善组织建设、慈善募捐与捐赠、慈善服务、慈善信托、慈善社区等地方标准(指南),建立慈善组织退出机制。

六、加强慈善工作监管

提出要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进行监督,鼓励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及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探索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媒体、市民代表等组成的成都慈善监督委员会,开展第三方监督。加强对慈善组织监管和对重大慈善项目的专项检查,定期对慈善组织进行审计。

七、促进慈善事业协同发展

提出要探索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慈善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方式,推进成德眉资慈善同城化发展,在慈善文化、慈善项目、慈善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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