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社工证电子证书可以下载了(附教程)

阅读量:1742   发布时间:2022-2-15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有关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下半年)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拍卖师、税务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下半年)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将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的下载和查询验证见证书查验


电子证书下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2021年12月17日之后制发的电子证书,须经加注并在加注设定的有效期内下载和使用;超过加注设定的有效期限,须重新进行加注。(点击查看:加注后的电子证书样式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第一步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资格证书】

第二步

点击【证书查询验证】

第三步

点击【持证人员查询】

第四步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第五步

下载相关电子证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见附件样式1)。

1.注册城乡规划师

2.注册测绘师

3.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4.注册建筑师(一、二级)

5.监理工程师

6.造价工程师(一级)

7.建造师(一级)

8.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9.注册验船师

10.护士执业资格

11.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

12.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

13.注册计量师(一、二级)

14.执业药师

15.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高级)

16.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17.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8.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19.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20.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21.设备监理师

2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23.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中级)

24.翻译专业资格

三、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的电子印章(见附件样式2)。

1.拍卖师    

2.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3.资产评估师 

4.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5.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6.税务师    

7.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四、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五、推行电子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项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样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样式


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共24项)


2.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共7项)



职业资格证书常见问题解答


1.由部委批准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从何时开始推行?

自2021年12月17日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由部委批准颁发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

2.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法律效力一样吗?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或证书颁发单位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下载和使用电子证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1年12月17日之后制发的电子证书须经加注后方可下载和使用。

4.从哪里可以下载电子证书?

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首页,点击左侧菜单中的[证书查验],在打开页面点击[证书下载],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证书下载)”后,持证人员依照系统提示下载电子证书。

5.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证书下载)后,如何在系统中下载电子证书?

1.认真阅读并同意服务须知;2.查看证书信息。进入证书下载页面,点击[证书信息]按钮。3.电子证书加注下载。(1)检查证书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证书发放机构;(2)点击[申请证书加注]按钮,设置使用场景、加注有效期;(3)点击[提交加注申请]按钮,完成证书加注申请;(4)证书加注完成后,有效期内可查看或下载该电子证书。

6.电子证书加盖的电子印章有哪些?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二是与证书颁发单位名称相同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的电子印章。

7.什么是电子证书加注?电子证书为何要进行加注?

加注是指在电子证书上设置使用场景和有效期信息。加注电子证书可防止电子证书非本人授权情形下的使用,保护持证人员权益。

8.申请电子证书加注,需要注意什么?

自持证人员申请加注当日起向前计算,90日内同一证书可存在3次有效加注,每次申请加注最长有效期限为90天;如无特别需要,建议按上限申请;目前支持的使用场景为“本人调用”。

9.加注件过期了,怎么办?

超过加注有效期后,无法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请重新提交证书加注申请。系统完成证书加注后,方可查看和下载。

10.为什么我的证书没有申请加注就可以下载?

2021年12月17日之前制发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颁发的电子证书,目前暂无须申请加注,可直接查看和下载。

11.证书下载页面显示为空白,是什么原因?

如页面显示为空白,说明不存在证书信息。具体原因如下:(1)未取得证书;(2)已取得证书,但证书信息暂未上线;取得的证书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和制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3)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后,通过人事考试机构更正过姓名或证件号码。须使用更正后正确的姓名和证件号码重新注册。如有疑问,可联系证书发放机构。

12.如何查询“证书查询验证范围”?

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首页,点击左侧菜单中的[证书查验],在打开页面点击[证书查询验证范围]。 

13.已取得证书,且证书属于证书查询验证范围,为何证书下载页面显示为空白?

2016年度以前的既往证书数据正在陆续上线;2017年度以后的证书如出现上述问题,请联系证书发放机构。

14.注册时,持证人员姓名中包含生僻字,如何输入?

注册时,持证人员姓名中包含生僻字的,在输入[持证人姓名]时,请点击右侧[生僻字输入]按钮。通过拼音查询并选择正确的汉字。

15.提交加注申请后,无法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显示“证书生成中…”,怎么办?

提交加注申请后,系统将在24小时内完成证书加注,请耐心等待。

16.电子证书下载后,无法打开,如何解决?

下载电子证书,请使用浏览器自带的下载工具;打开电子证书,请使用pdf阅读器。

17.证书状态为“已撤销”是什么意思?

证书状态为[已撤销]说明该证书曾经发放,但因某种原因,证书已经被收回和注销,证书处于无效状态。点击[详情]按钮,可查看撤销操作时间、撤销原因。

来源:中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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