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建雄专栏丨针对中风失语个案,社工怎样坚持案主自决

阅读量:394   发布时间:2022-3-1

阿文是我从事社工以来接触的第一个半瘫案主,在我接手他的个案时,他已经因脑梗导致半身不遂和失语而住进院舍多年了,日常起居除了由院舍照顾,他的母亲和妹妹也经常到院舍看望他。

我作为他的个案社工,主要职责是每月对他进行探访,确保他一切安好,并且检查他妹妹为他保管的银行账户,确保他在失能前存下来的钱(当时有近百万)没有被乱花掉。这看起来责任重大,但其实每月一次的探访一般三五分钟就可以完成,因为阿文对我这位跟他毫无关系的社工,压根儿不予理啋,就算他后来知道我在为他的妹妹和家庭提供帮助,也只会在我到访时瞥我一眼,然后自顾自地继续睡觉或看电视。

对于阿文这样的案主,当年的我感觉难以入手。如果我只是做好分内之事,那是完全没有压力的。因为我已经判断阿文的家人对他非常好,且母亲和妹妹经济状况良好,根本不可能亦不需要盗用他的钱。然而看着一个残障人士终日无目的地躺在床上,我心里面有些难受,总希望为他做些什么,让他能够过上更有尊严与自主的生活。

后来,我与阿文妹妹多次沟通,深入了解他在中风后的能力表现。我能确定,阿文对外部环境有良好的理解能力,当他心情好时,可以用声音、移动头部或摆手来表达自己的一些意愿,而且由于他的右手仍有良好的活动能力,只要为他配备一部电动轮椅,他便可以离开院舍,回家接受家人的照顾。

对于我的乐观评估,阿文的妹妹是不大接受的,并不是她不相信我的能力和给出的方案(因为那些只要请医生详细检查和确认一下就好),而是在于她认识的哥哥,出事前就是个只会做在线生意的内向“怪人”(事实是他之前是个IT精英,十年前已经是网店老板)。以她的经验来看,她不相信哥哥会同意以一个严重残疾人的身份回到社区和原本的圈子里。其实阿文出事后的第一年,就曾多次明确反对家人带他离开院舍(到医院复诊外)。不过经过我这位热心社工的一再劝说,妹妹同意先给阿文买一个平板电脑,看看他是否愿意用右手在上面写写画画,以表达更复杂、更清楚的意愿。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我的好心遭到阿文的拒绝。阿文内心依然封闭,不愿向外人表达自己,拒绝使用那台平板电脑。当时我虽然有些失望,但仍将其视为一次好的尝试,至少我让多年来不抱任何期望的妹妹,愿意为了哥哥作出改变,做了一些不一样的尝试。为了再次挖掘个案的突破点,我让阿文妹妹安排我去做一次家访,顺便跟他的妈妈谈一下。

当我介绍来意后,阿文妈妈打开了话匣子,我感受到这个家庭从“失去”阿文那天开始的压抑,不仅阿文房间的陈设三年未动,而且妈妈和妹妹说起阿文在家开网店做生意的种种,仍然记得很清楚并侃侃而谈。然而当我问到她们想不想接阿文回家时,妈妈跟妹妹犹豫万分,先不说坐轮椅在家里走动不方便,单是两人要照顾好残疾的阿文也不是件易事。当时阿文妈妈承认,过去三年曾不止一次当着阿文的面跟其他人讨论过这些担忧,这可能也会给阿文心理压力,让他自己也不想回家了。于是我建议,如果她真的想过让阿文回来生活,不如先邀请他在即将来临的中秋节先回家吃个饭,或许到时他和家人都会有新的体会,有新的动力去改进之后的生活。

据阿文妹妹说,之后有几次妈妈去探望阿文时,真的试着劝他回家看看,可惜阿文都拒绝了。按照妹妹的判断,阿文是不想邻居见他如此潦倒地回家,也不想自己成为家庭的累赘,这样的心结一时半会儿恐怕很难改变。不过阿文家人对于我的一番好意是感激的,他们觉得如此的尝试是值得的,至少他们意识到原来可以有更多的方式协助阿文过更好的生活。可惜就在这一连串的行动之后不久,阿文被医生诊断患上了癌症,他自己和家人都不希望受苦去接受治疗,从得知消息之后的某天开始,阿文便不吃不喝,家人也好像得知他不想再坚持了,并没有强制送他到医院,几天之后他就离开了人世。


个案的故事就写到这里,下面我来总结一下阿文个案可以带给我们的学习点。



价值与态度反思:大多数人做社工,都希望案主会在自己的帮助下活得更好,然而什么是“更好”,可不容易说得清很多社工面对已经身处困境多年的案主时,都会竭力去鼓励、建议甚至是采取一些方法,让他们活得更有质量和尊严。然而,作为第三方的我们,很多时候其实无法真正地共情案主,面对持续在受苦的他们和他们的照顾者,我们不断建议一些理性上可行的出路,却没想到他们是否希望或者能够承受这些改变。如果他们没有伤害别人,又正处于一个稳定的状态,是否真的要他们去做出改变?社会工作一个重要原则叫案主自决,面对案主自己不愿意改变时,我们要给他们力所能及的决定权,他们对于个人生活的选择权,不应该因为残疾而受到影响。

技巧与知识学习:

原本健康但突然因为生病失去自理能力的残障人士,他们的家人(例如妻子或父母)一定会经历很多痛苦,包括伤心、愤怒、绝望和之后的压抑、接受和麻木,社会工作者要协助案主得到更好的生活时,也要支持这些人的情绪,为他们提供理性的思考方式、链接合适的资源(例如教他们如何为案主配置一部电动轮椅等),这一切工作都是为残疾案主的复康建成一个支持系统,过程中社工可能要将残疾人及其家人同时视为有服务需要的案主,这种情况要跟简单的个人辅导个案区分开来。



(作者系香港资深社工、佛山市新里程社会工作评估中心首席督导,华南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课程导师,著有《教你做个真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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