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社工站建设有了实施标准!

阅读量:305   发布时间:2022-7-8

近日,浙江省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要求及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评价提供了依据。

《规范》细化了建设标准,就瑞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财务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成效、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流程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

《规范》坚持了专业化发展方向,对服务能力和人员配备有了明确要求,如驻站社会工作站应由持有社工证或具有社会工作经验、年龄宜由 45 岁以下人员担任,未取得社工证的应在两年内获得。《规范》通过列表的形式详细地描述了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和工作的具体内容,让民众充分了解乡镇(街道)社工站的服务领域,保障帮扶的及时、有效。


《规范》还明确了社工站需要链接资源,联动卫健、司法等政府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基础服务力量,调动整合本辖 区内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慈善资源等多方力量,积极链接所需资源和开展服务。

据瑞安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是作为开展社会工作的基层综合型服务平台,围绕“1+5+N+X”(“1”是以党建统领为核心;“5”是以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为服务基础;“N”是为辖区困难群体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N项专业化个性化服务;“X”是培育发展多支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力量共同参与)的特色功能开展服务,不仅是民政事业的综合工程,也是民政事业发展及其相关部门社会服务下沉的基础性工程。

《规范》的出台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在拓面、提质、创优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对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的发展有着重要价值和意义,一方面有利于瑞安全市完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保障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提升社会工作站的知名度和帮扶的及时、有效,并可以利用《规范》标准的底线原则,通过评价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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