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阅读量:526   发布时间:2022-9-17

文/安徽大学 徐华


随着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建设和普及,一些与在站社工有关的问题很值得研究。因为,在传统的机构模式下,社工与机构的关系更多地具有“类企业性”,而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站社工与服务站的关系则更具有“类行政性”。另一方面,从理论上讲,由于受雇场域发生了变化,因此,也会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员工间的互动方式以及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等产生相应影响。笔者大致做了一些梳理、归纳和总结,在兹列举如下,以供参考。


首先,在机构模式下,由于多数社工机构基本依靠项目生存,因此,从机构角度来说,主要考虑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如何完成项目任务,二是怎样才能赢得利润。每个项目从立项到完成,都是有着明确的时间规定的,而项目中所包含的任务又非常繁多,为了完成任务,常常需要加班加点,导致社工的劳动时间并不稳定。另一方面,由于项目资金有限,为了能够获得利润或追求更多利润,有时不得已、有时也是有意通过压低社工薪资的方式,以节省人员开支,降低用工成本,导致社工的薪资普遍较低。与机构模式相比,尤其是在直聘模式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在岗位稳定性、薪资稳定性与增长性、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等方面,显然具有优势。那么,这种岗位的稳定性、薪资的稳定与增长性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等方面优势,会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的心理与行为产生怎样的影响?是如何影响的?会对机构社工产生哪些影响?与机构社工相比,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的心理和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其次,在机构模式中,机构的最高经营者其实就是“老板”,机构里的其他人员,本质上都是“雇工”,机构社工与机构最高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雇工”与“老板”的关系。而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雇”和“管”是分离的。雇主是政府,对于社会工作服务站及在站社工的考评,也主要由政府部分掌握和施行,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负责人则只承担维护社会工作服务站正常运行和在站社工日常管理方面职责。因此,在站社工与社会工作服务站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就不是“雇工”与“老板”的关系,而是“员工”与“管理者”的关系。“员工”与“管理者”和“雇工”与“老板”,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关系。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与负责人之间,必然呈现出与机构模式下社工与最高经营者之间不同的互动形式和互动样态,具有自己的质性和内涵。


再次,在机构模式中,除了最高经营者之外,机构里的其他所有人员,虽然都是广泛意义上的“雇工”,但由于机构内部有纵向的层级划分,不同层级对应着不同的薪酬,因此,员工之间不仅有分工与合作,同时也存在着竞争关系。而对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来说,由于人数较少,更适用于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因此,除了服务站的负责人以外,其他员工之间,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横向、平等的分工合作关系。这种横向的分工合作关系,会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之间的互动以及相处和交往,带来哪些影响?与机构社工之间的互动、相处及交往相比,有哪些差异之处?


第四,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里,可能有一部分原先是机构社工,后来参加招聘而成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对于这一部分社工来说,前后身份的变化,对其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其心理和行为是否由此而发生了改变?如果没有改变,原因是什么?如果发生了改变,有哪些改变,改变的过程又是怎样的?与从未在社工机构工作过的在站社工相比,其心理与行为有哪些特点?这些心理和行为,对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日常工作,有哪些影响,又是怎样影响的?


第五,在混合模式中,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里的社工,有一部分是通过政府购买由运营机构配备的,还有一部分则是政府直接招聘的,共同在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这两部分人员来源不同、身份不同,可能在思维、理念、意识、心理以及行为方式等方面,也存在差异,那么,其所在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负责人,是如何进行管理和协调的?又应当如何去做?在共同工作的过程中,这两部分人员是如何互动的?在工作之外,这两部分人员又是如何相处和交往的?这些相处和交往,对于双方的共同工作是否有影响?如果有,体现在哪些方面?又是怎样影响的?应当如何避免和化解两部分人员在共同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矛盾与冲突?怎样才能更好地促成其融合,令其真正拧成一股绳?又该怎样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尤其是混合模式下的团队建设工作,凝心聚力、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同向发力,有效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高质量、高水平运行和发展?


最后,随着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意味着社会工作服务站成为乡镇(街道)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正式成员,社会工作服务由“外嵌式”变为“内设型”,社工也由“外来者”变成了“自家人”,这是否会令乡镇(街道)的管理者和服务对象,自此改变对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工作者的看法和态度?如果依然没有改观,原因何在?如果有了改观,那么,与以往相比,是多大程度上的改观,是哪些方面的改观?社会工作服务以及社会工作者是否会由此获得乡镇(街道)管理者的更多接纳,更容易得到服务对象的信任和认可?社会工作是否会因此实现由“外嵌”而至“内合”的深度转型乃至根本转变,从而获得更多、更大的发展空间?


笔者之所以认为上述问题值得关注和探讨,是因为在笔者看来,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观察、分析和思考,有助于更加深入地了解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运行机理和作用机制,有助于更加全面、多维、立体、动态地透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行的微环境和微状态,有助于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发展过程中克服“离散”阻耗、促进“人和”形成,提供更加精准和更为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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