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联动”是社会建设、社区治理、民政工作、社会工作等领域的热门用词,其内涵是社区传统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和其他社会机构,针对社区议题,基于社会理性,依托社会工作方法,实现社区发展任务。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倡导的重要发展战略。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系是结构体现,能力是功能发挥,现代化是发展方向。
“三社”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各有价值。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其传统组织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主体,其社区议题是社会治理行动的基本对象。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并存共生,其发展水平体现了社区治理的能力,因为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兼顾正是发达社会和文明场域的标志之一。社会工作有利于达成城乡社区治理的目标:它可以疏解困境和满足需求,促进人境平衡,可以增强民众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激发参与能力;具有开辟就业领域、利于积累财富等经济功能,增加诉求方式、推动民众参与等政治功能,疏解问题困境、促进整体和谐等社会功能,尊重生命价值、彰显人文关怀等文化功能。
“三社联动”与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初心相同。
本质上,两者都可以归于社区发展和社区建设的范畴。其内涵是通过有计划的集体行动,合力解决社区问题、满足社区需要和促进成员幸福,在此过程中, 协助社区成员培养自助、互助和自我决定的精神,加强社区参与和影响决策的意识及能力,从而使社会更加公平正义与民主和谐。
“三社联动”可以助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是治理,即以“主体多元、总体平等”为核心内涵。“三社联动”的主体包括社区传统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和其他社会机构, 这些机构之“联”呼应了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的结构维度。“三社联动”的对象是社区议题,伦理是社会理性,方法是社会工作,目标是实现社区发展。这体现了“动”,表现为要素维度,也是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能力的体现。
“三社联动”在助力城乡社区治理中应该关注如下策略:
要探索社区事务中的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轮值主席负责制,发挥党政主导的积极功能,统筹发挥包括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团队等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要发现多方认同的可变现实问题,推展相应的精准实务项目。要助“人自助”,协助社区成员的增能,同时,发现问题的场境原因,推动宏观因素的改善。要加强对“三社联动”实践的研究总结,发挥其后续效应,扩大其整体影响,并推进相关政策的优化。
专业社会工作在“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特殊地位。专业社会工作旨在推进人境适应性平衡,其目标与后两者相通。因此,基于社会工作的伦理,兼顾助人自助与促“境”美好的策略,促进任务目标与过程目标的融合,应该有利于相关各界更好地悟行“三社联动”,从而有效地助力社区治理。
“三社联动”机制基于一个基本假设,即相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都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并能够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投身社区建设事业。这意味着“三社联动”机制强调社区各建设主体的独特性和整合性。当我们说“三社联动”时,实际上就面临着两个话语体系的挑战。为此, 我们需要清楚不同语境下的“三社”, 才能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
不同语境下的“三社”
在不同语境下,“三社”主体界定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外部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作为“社会工作者”和“社会组织”的代表,进入“社区”开展服务,在这种情形下,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是外来的专业服务提供者的角色,社区是被服务者的角色。这一类的优点是见效快,服务专业性强,但弱点是社区内在动力被压抑, 趋于依赖性,而外来的社会工作机构出于对争取政府购买服务资源的需求,会强调自身的不可替代性,“三社联动”很难转化为社区内在的可持续机制。
另一类则是2013 年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协作者”)在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地区开展的“三社联动”试点模式(以下简称“东风试点”)中的界定,在该模式中,社会组织是指社区内生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是指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持证的社会工作者, 社区是指以居民自治组织为代表的社区居委会,即“三社”均为社区内生的三大建设主体。
从社区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我更倾向于第二类界定,但该模式最大的挑战是如何将“三社”力量整合起来, 也即“三社”本来就存在,为什么之前不联动?这说明仅靠社区三方力量的自觉是不够的,因为在多年的政府主导建设模式下,社区的参与动力没有被激活。那么,在该模式中,谁来扮演激活者的角色?是否就完全依靠政府单方推动?是否就不需要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参与?对此,在东风试点工作中,北京协作者采取了将外部专业支持与本土内生力量有机结合的“三社联动”建设策略,即外来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地区层面与地区政府合作,从赋权增能的专业使命出发, 作为支持性组织的角色出现,其专业功能在于着力培育社区内生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自身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提升社区部门自我整合资源的能力;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三社联动”机制推进过程中,伴随着社区内在力量的发育,不断调整自身的角色定位,从前期的推动者和建设者的主体角色,逐步转变为协助者和支持者的辅助角色,此消彼长,最终使“三社联动”成为社区的内在机制。
“三社”如何归位
“三社”中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都是明确的定义,而最难定义的是社区。社区是生活共同体的概念,那么谁来代表社区? 我认为无论怎么看社区的多元主体,在本土情境下,当前的社区代表者是以法定授权的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为核心的社区管理和服务部门,然而社区部门的精力更多地被行政性事务所占据,缺乏力量开展专业服务,但其本身作为政府在社区的抓手,作为法定的社区自治组织,又掌握着社区资源的配置权力,因此社区在“三社联动”中的角色定位是资源配置平台,是社会工作者与社会组织的支持者、保障者和推动者。其在“三社联动”中的作用是有效发挥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整合、配置社区资源,支持、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开展联合服务,不断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当前社区社会组织一种类型是由社区主导成立,社区干部担任主要负责人,居民被动参与,其专业性、参与性和自主性较差,但资源较丰富;另一种是由社区居民领袖主导的社会组织,对居民服务需求较为敏感,使命感、动员能力和行动能力强,但专业性和资源整合能力较低,比如,做一个具体的服务活动没有问题,但撰写项目书和总结报告往往很困难。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社区里的持证社区工作者的知识较丰富,但受行政安排和工作精力的制约,其动员社区参与和开展专业服务的精力和能力不足。由此不难看出三者之间的巨大互补性。
因此,社区里持证的社区工作者在“三社联动”中的角色定位是专业人才队伍保障,是社区社会组织的专业支持者。其作用是宣传普及社会工作政策,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和理念,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用优势视角挖掘社区社会组织的潜能;规范社区服务,促使社区社会组织在工作方法上进行转变;形成专业社会工作者协同、社区社会组织引领、志愿者参与的社区服务体系。这样既可以将持证的社区工作者从行政工作中解放出来,又可以弥补其精力不足、社区动员能力弱的短板。
社区社会组织在“三社联动”中的角色定位则是组织载体,是社区参与的动员者,是社会工作者在社区中开展专业服务的载体。其作用是以社区参与为依托,反映社区诉求,在社会工作者协助下,设计、实施相关服务活动;发现和培养居民骨干,加强居民的自我服务和参与能力;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参与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拓展社区参与空间。
在整个过程中,作为外来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扮演着更为微妙的专业角色。很多人往往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看做是服务性机构,是直接提供个案和小组微观服务的,而忽视了社会工作在社区发展中的资源整合和促进社区参与的专业功能。因此,在“三社联动”中,最需要的是兼具服务性和支持性功能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其角色是“三社联动” 建设的专业引领者和支持者,其作用是在政府的政策和资源支持下,评估“三社联动”各方专业需求,因地制宜设计建设路线,协调专业资源, 通过培训、督导、评估、服务示范和技术支援等一系列方式,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构建“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和支持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持证社区工作者和社区部门的专业协作能力。
政社如何合作
如果说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整个“三社联动”机制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专业引擎”的关键功能,那么政府则在整个机制建设中发挥着“行政引擎”的关键功能。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担当是“三社联动”建设工作的核心文化, 是能否做好“三社联动”工作的理念保障。而保障条件的实现首先要清楚政社合作的边界。
其中,市、区两级政府是“三社联动”的政策推动者和统筹协调者的角色,承担着统筹协调、制定政策、财政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通过构建市、区、街道三级“三社联动”统筹协调机制,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政策和公共财政安排来推动“三社联动”在街道和社区层面落地。此外,应尊重社会力量的专业性,将建设的空间让渡给社区部门和社会组织。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三社联动”具体落地的委托方和行政支持者。其职能是制定促进落实“三社联动”的各项激励政策, 包括激励社会组织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等政策;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三社联动”建设工作;协调配置资源; 监督建设进程和服务效果。
从北京协作者承接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地区办事处的试点工作以来, 感受最深的就是北京协作者和东风办事处的合作关系。双方在合作理念上,强调合作主体的独立性、互动性和整合性,共同围绕有效服务民生这一核心目标,建立 “边界清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作支持”的协商共治关系。为此,北京协作者和东风地区在项目启动前,首先就双方的各自角色和边界达成共识,并以契约化的方式约定下来。双方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自2013 年9 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以来,每周二上午为协调会议时间,双方围绕既定的试点目标,讨论制订工作计划, 并持续到今天。其中北京协作者作为专业支持者角色,负责专业设计和支持,东风地区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角色,负责行政动员和资源支持,双方互相配合,互不越界,专业绝不干预行政,行政绝不干预专业, 从而保障了地区层面的联动架构。而在社区层面上,双方明确“三社联动” 的建设主体是社区部门、基层社会工作者和社区社会组织,所有的建设工作应围绕该主体的需求意愿来设计开展,绝不能越俎代庖,使建设工作表面进展很好,实际全靠外部干预,而专业技术和方法不能转化为社区内在的力量。
“三社联动”是社会建设、社区治理、民政工作、社会工作等领域的热门用词,其内涵是社区传统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和其他社会机构,针对社区议题,基于社会理性,依托社会工作方法,实现社区发展任务。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倡导的重要发展战略。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系是结构体现,能力是功能发挥,现代化是发展方向。
“三社”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各有价值。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其传统组织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主体,其社区议题是社会治理行动的基本对象。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并存共生,其发展水平体现了社区治理的能力,因为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兼顾正是发达社会和文明场域的标志之一。社会工作有利于达成城乡社区治理的目标:它可以疏解困境和满足需求,促进人境平衡,可以增强民众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激发参与能力;具有开辟就业领域、利于积累财富等经济功能,增加诉求方式、推动民众参与等政治功能,疏解问题困境、促进整体和谐等社会功能,尊重生命价值、彰显人文关怀等文化功能。
“三社联动”与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初心相同。
本质上,两者都可以归于社区发展和社区建设的范畴。其内涵是通过有计划的集体行动,合力解决社区问题、满足社区需要和促进成员幸福,在此过程中, 协助社区成员培养自助、互助和自我决定的精神,加强社区参与和影响决策的意识及能力,从而使社会更加公平正义与民主和谐。
“三社联动”可以助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是治理,即以“主体多元、总体平等”为核心内涵。“三社联动”的主体包括社区传统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和其他社会机构, 这些机构之“联”呼应了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的结构维度。“三社联动”的对象是社区议题,伦理是社会理性,方法是社会工作,目标是实现社区发展。这体现了“动”,表现为要素维度,也是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能力的体现。
“三社联动”在助力城乡社区治理中应该关注如下策略:
要探索社区事务中的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轮值主席负责制,发挥党政主导的积极功能,统筹发挥包括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团队等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要发现多方认同的可变现实问题,推展相应的精准实务项目。要助“人自助”,协助社区成员的增能,同时,发现问题的场境原因,推动宏观因素的改善。要加强对“三社联动”实践的研究总结,发挥其后续效应,扩大其整体影响,并推进相关政策的优化。
专业社会工作在“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特殊地位。专业社会工作旨在推进人境适应性平衡,其目标与后两者相通。因此,基于社会工作的伦理,兼顾助人自助与促“境”美好的策略,促进任务目标与过程目标的融合,应该有利于相关各界更好地悟行“三社联动”,从而有效地助力社区治理。
“三社联动”机制基于一个基本假设,即相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都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并能够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投身社区建设事业。这意味着“三社联动”机制强调社区各建设主体的独特性和整合性。当我们说“三社联动”时,实际上就面临着两个话语体系的挑战。为此, 我们需要清楚不同语境下的“三社”, 才能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
不同语境下的“三社”
在不同语境下,“三社”主体界定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外部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作为“社会工作者”和“社会组织”的代表,进入“社区”开展服务,在这种情形下,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是外来的专业服务提供者的角色,社区是被服务者的角色。这一类的优点是见效快,服务专业性强,但弱点是社区内在动力被压抑, 趋于依赖性,而外来的社会工作机构出于对争取政府购买服务资源的需求,会强调自身的不可替代性,“三社联动”很难转化为社区内在的可持续机制。
另一类则是2013 年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协作者”)在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地区开展的“三社联动”试点模式(以下简称“东风试点”)中的界定,在该模式中,社会组织是指社区内生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是指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持证的社会工作者, 社区是指以居民自治组织为代表的社区居委会,即“三社”均为社区内生的三大建设主体。
从社区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我更倾向于第二类界定,但该模式最大的挑战是如何将“三社”力量整合起来, 也即“三社”本来就存在,为什么之前不联动?这说明仅靠社区三方力量的自觉是不够的,因为在多年的政府主导建设模式下,社区的参与动力没有被激活。那么,在该模式中,谁来扮演激活者的角色?是否就完全依靠政府单方推动?是否就不需要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参与?对此,在东风试点工作中,北京协作者采取了将外部专业支持与本土内生力量有机结合的“三社联动”建设策略,即外来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地区层面与地区政府合作,从赋权增能的专业使命出发, 作为支持性组织的角色出现,其专业功能在于着力培育社区内生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自身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提升社区部门自我整合资源的能力;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三社联动”机制推进过程中,伴随着社区内在力量的发育,不断调整自身的角色定位,从前期的推动者和建设者的主体角色,逐步转变为协助者和支持者的辅助角色,此消彼长,最终使“三社联动”成为社区的内在机制。
“三社”如何归位
“三社”中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都是明确的定义,而最难定义的是社区。社区是生活共同体的概念,那么谁来代表社区? 我认为无论怎么看社区的多元主体,在本土情境下,当前的社区代表者是以法定授权的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为核心的社区管理和服务部门,然而社区部门的精力更多地被行政性事务所占据,缺乏力量开展专业服务,但其本身作为政府在社区的抓手,作为法定的社区自治组织,又掌握着社区资源的配置权力,因此社区在“三社联动”中的角色定位是资源配置平台,是社会工作者与社会组织的支持者、保障者和推动者。其在“三社联动”中的作用是有效发挥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整合、配置社区资源,支持、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开展联合服务,不断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当前社区社会组织一种类型是由社区主导成立,社区干部担任主要负责人,居民被动参与,其专业性、参与性和自主性较差,但资源较丰富;另一种是由社区居民领袖主导的社会组织,对居民服务需求较为敏感,使命感、动员能力和行动能力强,但专业性和资源整合能力较低,比如,做一个具体的服务活动没有问题,但撰写项目书和总结报告往往很困难。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社区里的持证社区工作者的知识较丰富,但受行政安排和工作精力的制约,其动员社区参与和开展专业服务的精力和能力不足。由此不难看出三者之间的巨大互补性。
因此,社区里持证的社区工作者在“三社联动”中的角色定位是专业人才队伍保障,是社区社会组织的专业支持者。其作用是宣传普及社会工作政策,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和理念,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用优势视角挖掘社区社会组织的潜能;规范社区服务,促使社区社会组织在工作方法上进行转变;形成专业社会工作者协同、社区社会组织引领、志愿者参与的社区服务体系。这样既可以将持证的社区工作者从行政工作中解放出来,又可以弥补其精力不足、社区动员能力弱的短板。
社区社会组织在“三社联动”中的角色定位则是组织载体,是社区参与的动员者,是社会工作者在社区中开展专业服务的载体。其作用是以社区参与为依托,反映社区诉求,在社会工作者协助下,设计、实施相关服务活动;发现和培养居民骨干,加强居民的自我服务和参与能力;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参与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拓展社区参与空间。
在整个过程中,作为外来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扮演着更为微妙的专业角色。很多人往往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看做是服务性机构,是直接提供个案和小组微观服务的,而忽视了社会工作在社区发展中的资源整合和促进社区参与的专业功能。因此,在“三社联动”中,最需要的是兼具服务性和支持性功能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其角色是“三社联动” 建设的专业引领者和支持者,其作用是在政府的政策和资源支持下,评估“三社联动”各方专业需求,因地制宜设计建设路线,协调专业资源, 通过培训、督导、评估、服务示范和技术支援等一系列方式,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构建“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和支持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持证社区工作者和社区部门的专业协作能力。
政社如何合作
如果说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整个“三社联动”机制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专业引擎”的关键功能,那么政府则在整个机制建设中发挥着“行政引擎”的关键功能。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担当是“三社联动”建设工作的核心文化, 是能否做好“三社联动”工作的理念保障。而保障条件的实现首先要清楚政社合作的边界。
其中,市、区两级政府是“三社联动”的政策推动者和统筹协调者的角色,承担着统筹协调、制定政策、财政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通过构建市、区、街道三级“三社联动”统筹协调机制,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政策和公共财政安排来推动“三社联动”在街道和社区层面落地。此外,应尊重社会力量的专业性,将建设的空间让渡给社区部门和社会组织。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三社联动”具体落地的委托方和行政支持者。其职能是制定促进落实“三社联动”的各项激励政策, 包括激励社会组织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等政策;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三社联动”建设工作;协调配置资源; 监督建设进程和服务效果。
从北京协作者承接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地区办事处的试点工作以来, 感受最深的就是北京协作者和东风办事处的合作关系。双方在合作理念上,强调合作主体的独立性、互动性和整合性,共同围绕有效服务民生这一核心目标,建立 “边界清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作支持”的协商共治关系。为此,北京协作者和东风地区在项目启动前,首先就双方的各自角色和边界达成共识,并以契约化的方式约定下来。双方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自2013 年9 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以来,每周二上午为协调会议时间,双方围绕既定的试点目标,讨论制订工作计划, 并持续到今天。其中北京协作者作为专业支持者角色,负责专业设计和支持,东风地区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角色,负责行政动员和资源支持,双方互相配合,互不越界,专业绝不干预行政,行政绝不干预专业, 从而保障了地区层面的联动架构。而在社区层面上,双方明确“三社联动” 的建设主体是社区部门、基层社会工作者和社区社会组织,所有的建设工作应围绕该主体的需求意愿来设计开展,绝不能越俎代庖,使建设工作表面进展很好,实际全靠外部干预,而专业技术和方法不能转化为社区内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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