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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民乐县2024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社工优先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4/10/26 16:09:39   来源:

瓜州县2024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社工优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酒泉市民政局、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酒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酒民发〔2023〕1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瓜州县所辖渊泉镇、柳园镇社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2名,其中:渊泉镇10名,柳园镇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取得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4.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瓜州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急需专业人才,或在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满5年以上的公益性岗位和政府临聘人员,或是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此次公开招聘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后备库。当专职社区工作者出现缺额时,可根据缺额情况和工作需求,按照报考岗位,从后备库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通过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备时间自确定为后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和曾被治安管理处罚的(拘留及以上情形);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6.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7.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8.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9.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费用:报名费每人150元,报名时收取。凡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地点: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5.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1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3张;

(4)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6.本次招聘设置加分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结束后予以加分,并予以公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部分情况复杂的需提交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并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和说明理由。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5日下午14:30--18:00,统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侧领取。

(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岗位和招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面试比例或按照实际笔试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持有《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优先录取,其他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政审考察

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当进入考察末位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较高者入围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笔试加试的形式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备公告明确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专职社区工作者基本素质标准,有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从事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的情形。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及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考察组对本人情况严格进行考察,并经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聘用。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的,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决定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提交会议研究后,在“瓜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人员聘用及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聘用前无工作经历的,见习期一年,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的,见习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干部身份,聘用人员的管理、考核、工资薪酬待遇按照《酒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为保证专职社区工作队伍的稳定性,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经聘用,工作须满三年以上。

3.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解释说明。

附件:

1.《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

2.《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瓜州县人力资源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

1.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xls

2.瓜州县2024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xls




2024年民乐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未就业普通高校

毕业生到社区岗位服务、大学生村文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和村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岗位服务、大学生村文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计划数共计61名,其中专职社区工作者17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岗位服务21名、大学生村文书23名,具体岗位计划、报考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4)。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3.有服务社区或村文书岗位意愿,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4.民乐县户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因婚姻关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领取《结婚证》,其中一方为民乐户籍的可以参加招聘;

5.社区综合岗位(岗位代码2401、2403)、大学生村文书岗位(岗位代码2404)、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服务岗位(岗位代码2405)招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社区服务岗位(岗位代码2402)招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城市社区服务岗位(岗位代码2402)报考人员是指连续在民乐县城市社区工作满2年(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人员,须由相关社区出具工作证明及相关材料;

7.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服务岗位(岗位代码2405)报考人员必须是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9.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被判处刑罚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引进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医学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项目人员及已经被公安、城市执法、民政等县级部门及事业单位聘用的协管和辅助等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1.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报名。

2.地点: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3.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委托亲友持委托函,带全报名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1、2、3);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4.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5.已就业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

(三)岗位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城市社区服务岗位(岗位代码2402),须持由相关社区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在社区工作起始时间、具体工作岗位)。

注: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本公告中的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违规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现场反馈和电话反馈,原则上在收到报名人员材料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

报名结束后,因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若达不到3:1比例的,最低不低于2:1;若低于2:1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减少或调整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费收取

1.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

2.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规定标准进行缴费,2024年10月25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的,视其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注意事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务必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一致的手机号码,否则会造成缴费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


四、考试

(一)笔试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闭卷“裸考”、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指定培训机构,不划定考试范围,拟定于2024年11月上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县委、县政府门口公告栏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可优先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情况,按招聘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审核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村委会(社区)走访及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方式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培训

对拟聘用人选,分岗位在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2401、2402岗位聘用人员与民乐县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2403岗位聘用人员与工业园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均为3年,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胜任工作的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胜任工作的不再续聘。薪酬待遇按照《民乐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2)2404岗位聘用人员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安排到有关村工作,与所在镇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与现行村“两委”班子任期一致,薪酬待遇由各镇纳入村干部统一管理,占村干部职数。合同期满后,胜任工作的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胜任工作的不再续聘。

(3)2405岗位聘用人员与城市社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安排到社区工作,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聘。岗位薪酬待遇由省财政拨付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和县财政拨付的基本工资、各项社会保险组成。

(4)各岗位聘用人员一律按合同管理,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在聘期内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不按合同履职的,予以解聘。

(5)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并允许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八、组织实施及监督

1.招聘工作在民乐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岗位服务、大学生村文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县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本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若遇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服务电话:县委社会工作部 0936-442697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4416435

县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 0936-4421439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机关 0936-4421502


附件:

1.民乐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民乐县公开招聘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岗位服务报名登记表

3.民乐县公开招聘大学生村文书报名登记表

4.民乐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岗位服务、大学生村文书岗位表


中共民乐县委组织部

中共民乐县委社会工作部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九、附件下载


2024年民乐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岗位服务、大学生村文书公告:

http://www.gsml.gov.cn/gggs/202410/t20241015_1302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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