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4月28日,民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积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牵头部门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将活动抓实抓好。要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运用网站、“三微一端”等新兴媒体,以大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打造一系列宣传品牌,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要加强交流,认真总结,做好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努力形成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另外,在工作宣传月期间,民政部相关部门将陆续组织开展“书记县长话未保”、“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为未成年人添翼”、“儿童主任小课堂”、“儿童主任的一天”征文等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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