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
6月18日上午,民政部举行《“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相比于“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突出设置了指标专栏,提出了15项主要发展指标,充分体现民政事业发展的时代特色,反映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水平,回应群众对解决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重点难点问题的热切期盼,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正所谓“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必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加大向基层放权力度,向基层队伍赋能、向参与主体赋能、向服务对象赋能,促进广泛参与、各负其责、互为补充、同频共振。
《规划》提到:“十三五”期间,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57.3万人,其中持证社会工作者66万人;注册志愿者人数超过1.92亿人。到2025年,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联动机制和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进一步畅通和规范。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更加凸显。
其中,《规划》第三章第四节中着重提到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村(社区)—街道(乡镇)—区(县)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困难群众帮扶、老年人服务、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等方面发挥作用,成为基层治理与服务的重要力量。
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
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准和规范。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优先发展以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人员、流动人口、家庭暴力受害人等为重点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精神慰藉、教育辅导、婚姻家庭、矫治帮教、戒毒等领域社会工作,培养专业人才,实施品牌化建设。完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发挥好社区志愿者、公益慈善资源协同作用,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扩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支持民政服务机构与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和使用。支持高等院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学位教育,强化优化专业建设和相关领域课程设置。鼓励一线社会工作者通过培训和考试提高专业能力,获得相应职业资格。建立分级培养机制和分类培训体系,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和水平。实现“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常态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机制。
此外,《规划》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未成年人保护、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冯亚平就《“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突出设置指标专栏是基于什么考虑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展指标作为中长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任务举措的量化体现,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也是实施规划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在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
下一步,民政部将制定指标分解方案,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创新监测评估手段,健全“动态检测—定期调度—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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