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民发〔2021〕97 号
社会工作是在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领域,运用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对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予以帮助的职业活动,是党委政府服务群众的好帮手,是民政工作落到基层的好抓手,是大学生就业的好渠道,是基层社会治理 的创新点。为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工作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增强基层服务能力、优化服务供给、激发社会活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民发〔2021〕51号)《民政部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民发〔2021〕16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2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党建为统领、需求为导向、人才为支撑、服务为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工 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甘肃特色,做到分类指导、分类施策,鼓励先试先行、尊重基层首创。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面向基层群众,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督导、激励等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更加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与基层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力争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4万人,持证社工达到1万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380家以上。
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落实党建工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年检(年报)、评估、换届、制定《章程》时“五个同步”机制,持续提升“两个覆盖”水平,实现“应建尽建、应派尽派”,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意识形态工作,将党的工作和社会工作深度融合。坚定走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发展之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进一步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新生 力量。
(五)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省内高校合作,支持现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高校建设一流专业或申报 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点,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新增社会工作专业。健全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教育培训制度。有计划、分层次开展社会工作培训,对城乡社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累计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范围;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分批次开展社会工作理论培训,提高其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开展全省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育“成长计划”, 建立健全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选拔、使用、管理等机制。
(六)推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推行社会工作 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形成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加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力度,鼓励引导城乡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中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工作者持有社工证比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
(七)分类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加大相关事业单位社工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慈善事业、儿童关爱、婚姻殡葬、青少年服务、教育文化等单位的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岗位,通过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及时转岗。引导提供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置社会工作部或社会工作岗位,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岗位招录(聘)人员主要面向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和考取社工证的专业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社工证人员,相关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八)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确立相应的薪酬指导标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将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应参考当地薪酬指导标准支付社工人员薪酬。加快建立完善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支持优秀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法参政议政,适当提高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代表的名额比例。重视社会工作人才的内在激励,尊重社工的专业地位和价值追求,让社工回归专业。
(九)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通过建立孵化基地、提供办公场地、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式,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动员高校教师和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创办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依托现有资源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2025年,力争各县(市、区)至少有2家以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禁毒戒毒、社区矫正等社会服务需求较大的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机构品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统一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纳入有关部门表彰奖励范围。支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充分发挥甘肃省社会组织总会、甘肃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等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
(十)加大东西部协作社会工作合作交流。落实东西部协作有关要求,加强东西部协作社会工作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的先进理念、先进方法、先进实践,围绕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协作交流、社工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社会工作专业管理人才培养等开展交流活动。扎实推进甘肃省与山东省、青岛市社工人才互访交流。
三、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与基层服务
(十一)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以社会治理创新和基层群众迫切需求为导向,稳步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转化培训、应急处置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由特殊困难人群延伸至有需要的人群。
(十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社会工作,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重点参与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低收入人 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等工作。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选派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赴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开展社会服务,推动“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均等化目标。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员按照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引导先发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对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县市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助受援地区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
(十三)积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规范、三年提质、四年覆盖”的工作思路,针对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的不同情况,充分考虑实际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形式有序推进乡镇(街道) 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致力于专业化+本土化发展,逐步形成村(社区)——街道(乡镇)——县(区、市)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确保每个社工站达到有阵地、有人员、有组织、有服务功能、有规章制度、有规范服务的目标,把社工站建设成为民政部门服务群众的窗口、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平台。
(十四)不断深化“五社联动”机制。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出发点,以培育社区治理多方主体为着力点,充分发挥社区的平台作用、社会组织的枢纽作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补充作用、社区志愿者的生力军作用和社会慈善资源的辅助作用,不断深化“五社联动”机制。将民政工作与社工专业服务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联动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设立社区公益基金、慈善项目,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社区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十五) 推广“社工+慈善+志愿者”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指导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慈善组织和慈善资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服务、三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等工作。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广泛招募使用志愿者,丰富社会服务人才资源,增强社会服务效果。搭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信息联动平台,实现两者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四、加强组织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组织部门牵头抓总、 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把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部门要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支持社会工作发展;人社部门要落实社会工作者的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做好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薪酬待遇落实和激励保障工作;教育部门要引导支持高校积极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卫生健康部门要负责医务社会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及行业管理。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十七)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将社会工作服务列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合理确定资金规模,规范购买程序。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的力度。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服务项目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宣传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作用。通过开展国际社会工作日、社会工作宣传周、最美社工评选、社会工作论坛等活动,持续宣传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社工故事,展示社会工作丰富的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及广大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采,提升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美誉度,着力营造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有困难找社工”的良好社会氛围,稳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地位。
(十九) 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紧密围绕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决策部署,靠实工作责任,开展联合调研督查,积极总结经验、探索模式创新,推进工作落实,健全完善社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的长效机制,每年年底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部门反馈本地本部门履职尽责和工作推进情况。
来源:甘肃省民政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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