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东城区东华门街道韶九社区居委会主任吴祥明接过民政部部长黄树贤颁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成为全国第一个拥有特别法人“身份证”的居委会主任。
全市3084个居委会主任和3911个村委会主任都将陆续收到这张“身份证”,有了这张证,居委会和村委会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事项将更加顺畅。
社区居委会
颁证仪式结束后,吴祥明将这张镶了框的“身份证”摆在了居委会荣誉墙最显眼的位置,四周则摆放着“敬老爱老为老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五星级社区党组织”等二十多个荣誉证书或奖状。将第一张特别法人“身份证”颁发给韶九社区,也正是因为这里的社区建设工作一直成效显著。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由于法律没有明确居委会和村委会的法人主体地位,无法为居委会和村委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约了居委会和村委会社会、经济活动事项的正常开展。
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十多年的吴祥明告诉记者,“最大的制约就是没有独立账号,用起钱来很被动。比如我们社区垃圾分类做得好,有一次得了奖金就只能放在街道一个账号下,到想用的时候,就要层层审批,到处找领导签字,前前后后耽误了一个多礼拜。”
除了没有独立账号,居委会在以社区名义跟他人签合同的时候,也因为没有法人身份而处处受阻。“人家跟你签合同都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可是咱没有啊,也不能空口无凭,就得求街道帮忙。当然每次街道也都很给力,但总觉得少了很多主动。”
另外,有些居民到居委会开一些证明,也因为居委会没有法人身份,公章不被认可,让居民白跑。
自己的身上添了一张特殊“身份证”,吴祥明既高兴又觉得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有了这张证,以后我们在社区开展工作就更加顺畅了,会想着方儿给居民办好事儿、办实事儿。”
记者注意到,虽然“身份证”的法人代表人一栏写着吴祥明三个字,但左下角还有一个有效日期为“2015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0日”。“这个我特意问过,这张证的有效期就是我的换届期,所以时间紧迫,我更要好好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老百姓办实事儿。”吴祥明说。
今年10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这标志着我国村(居)民委员会已正式具备法人资格,可以自主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是新时代社区建设和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里程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赋予,解决了居委会和村委会在办理诸如土地确权申请、车辆购置和报废等事项的不畅问题,同时,他们作为独立法人后,也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在自身建设及管理方面要自律、自强,自觉接受监督。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叶晓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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