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社工机构、中级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
近期,甘肃省民政厅决定开展全省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工作。第一批督导培养工作由甘肃省社会组织总会、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教育中心、杭州下城区永联公益服务中心和施永青基金会联合开展。
推荐对象 为在行政事业单位、民办社工机构中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和行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推荐条件 按照坚持标准、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群众认可度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实务或行政工作5年及以上;
3、取得全国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4、具有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较强的社会工作研究能力,能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具有社会工作理念、能力及潜能,熟悉甘肃省情实际,组织实施过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工作项目,对社工行业发展、社区发展或社群服务有积极贡献;
(五)参培人员及所在单位承诺其全程参与,完成包括个人学习、社工实务、社工督导、项目评估等内容的培训计划。
推荐程序 社会工作督导培养对象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差额确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个人下载并填写《甘肃省第一批社会工作督导培养人选推荐表》,向本人所在单位提交推荐表。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质和信息进行审核,并于2019年9月25日12: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甘肃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3、确定入选人员。甘肃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从中确定20名为全省第一批社会工作督导培养对象,培养期一年。
推荐材料及报送方式
1、按照要求填写《甘肃省第一批社会工作督导培养人选推荐表》,可另附其他说明文字,不超过2000字,推荐人照片(1年内彩色蓝底证件照电子版(推荐表见附件)。
2、材料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需同时发至 zhsg8729916@163.com,文件及邮件名称均为“姓名+单位+全省第一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推荐表”。
3、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12:00。
4、通过审核,参与培养的对象再报送纸质版材料,具体报送材料事宜另行通知。
据了解,培养人员名额为20人,最终授予督导名额视考核结果而定,考不过会无法取得督导资格。正式文件将于下周发布,大家要报名就来电咨询以下人员,可以提前报名推荐!
李淑云 13389445513(微信同号)
刘五洲 15002619479(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 zhsg8729916@163.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统办二号楼附五楼
邮 编:730030
附件
甘肃省第一批社会工作督导培养人选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甘肃省民政厅制
承 诺 书
本人保证所填报的《甘肃省第一批社会工作督导培养人选推荐表》的全部内容及提供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审查发现有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则自动放弃推荐资格并接受主办单位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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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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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1寸蓝底证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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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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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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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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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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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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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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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社会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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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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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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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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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现岗位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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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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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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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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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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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 经历 及 社会 兼职 情况 |
(侧重写明从事社会工作行政与服务相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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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奖励 情况及论文发表情况 |
(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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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组织或参与实施过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案 例 |
(侧重介绍一个本人组织实施的有代表性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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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 见 |
(公 章) 联系人: 职务: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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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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