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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多万名社会工作者投身疫情防控工作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0/4/26 23:37:55   来源:民政部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万名社会工作者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提供服务,开通社会工作心理服务热线近4000条,热线累计服务200余万人次。全国各地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超过29.8万个,参与疫情防控的注册志愿者达584万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达1.97亿小时。

4月24日上午,民政部举行2020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徐建中、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就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服务秩序恢复工作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民政部办公厅发言人贾维周首先通报今年一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二季度相关安排。

今年一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

今年一季度,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民政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民政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统筹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各项民政工作。

社会救助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面,报请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出台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政策文件,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指导各地特别是湖北省和武汉市用好用足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各地已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7.1亿元,惠及8168.9万人次。湖北省对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城市人员不低于500元、农村人员不低于300元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各地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根据困难程度每户发放1000-10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金。发布全国各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积极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制定《2020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安排》,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召开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继续与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加强兜底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指导各地加强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衔接,确保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扎实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发挥方面,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调整优化监管措施支持全国性社会组织应对疫情,指导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慈善募捐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推进相关部门明确社会组织疫情期间有关社保费用减免政策,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会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部署推进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涉军事项专项清理整治。持续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部署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收费自查和整改工作。1-3月,共处理各类全国性社会组织举报案件线索431件,执法约谈90余次,作出行政处罚6起。

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发展方面,报请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指引、社区“三社”联动线上抗疫模式工作导引,推动社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400多万城乡社区工作者奋战在60多万个城乡社区,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阻击作用。

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方面,推进行政区划理论研究和制度体系建设,指导各地稳妥有序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研究论证、审批报批工作。积极推进《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圆满播出第一季《中国地名大会》节目,筹划制作第二季。出台《行政区域界线数据交换格式》、《界桩数据交换格式》等行业标准。优化完善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区划地名信息11万多条。有序启动津冀、晋陕、蒙辽等14条省界联合检查和赣湘、津冀、苏皖等3条省界界桩更换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方面,制定实施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及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工作秩序的通知,全面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确保了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1-3月份,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累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4.4万人次。印发殡葬服务机构新冠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切实做好殡葬和婚姻登记等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窗口疫情防控作出部署安排。印发《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试行)》,开发上线了全国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确保涉外婚姻登记平稳有序。召开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导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管理服务工作。印发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等文件,加强科学防控。指导各地持续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分别惠及1069万困难残疾人和1354万重度残疾人。会同有关部门召开2020年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导地方进一步做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启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评估。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印发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分区分级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等文件,召开全国视频会议部署,分区分片督促各地贯彻落实防控要求。针对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中的突出困难,多方协调解决、组织多支养老服务队伍紧急支援。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工作。起草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意见,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发展。开展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万个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760多万张养老服务床位,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持续提升。

儿童福利保障方面,召开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印发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疾病防治和救治、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等政策文件,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统筹推进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复学相关工作通知,全力保护全国1217家儿童福利机构内抚养儿童和机构外各类特殊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落实国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切实保障了24.2万名孤儿和近20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指导各地依托地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充分发挥60余万村(居)儿童主任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

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方面,发布公告广泛动员社会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印发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等政策文件,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对慈善捐赠监管进行专门部署。截至4月23日,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约419.94亿元;捐赠物资约10.94亿件;累计拨付捐赠资金约345.19亿元;拨付捐赠物资约10.49亿件。互联网捐赠超过4200万人次。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疫情防控心理疏导与社会工作服务有关政策文件。出台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指引。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万名社会工作者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提供服务,开通社会工作心理服务热线近4000条,热线累计服务200余万人次。全国各地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超过29.8万个,参与疫情防控的注册志愿者达584万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达1.97亿小时。

第二季度民政工作安排

二季度,民政部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细民政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推动民政领域复工复产,加快推进当前和全年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规范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扎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

二是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及配套政策加快出台,抓好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的具体实施。

三是推动中央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文件落实到位,推动社区防控工作常态化。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万能章”治理,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

四是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更新国家地名信息库。

五是稳妥有序恢复救助管理机构寻亲与接送返乡、婚姻登记服务等工作秩序。推动出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

六是稳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服务工作。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实施开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深入开展全国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七是持续推进孤儿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好临时监护职责,推动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全面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工作安排。

八是依法全面履行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捐赠法定监管职责,跟踪已出台政策落实情况。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社会需要调整慈善捐赠工作方向。引导专业社工机构向社会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抚慰等服务。指导各地做好志愿者相关关爱保障工作。

引进社工机构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关爱

[新华社记者]我们注意到,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民政部门是如何保障其权益的?

[倪春霞]您刚刚提问中提到一个概念“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我想首先对这个概念做一个解释,疫情暴发以来有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疑似感染或需隔离观察,有些父母或监护人因为参与防疫抗疫工作需要或其他因疫情影响的原因,造成了孩子临时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我们把这一类儿童统称为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

民政部高度重视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在2月上旬就印发了做好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确实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及时发现报告、落实临时监护责任、加强救助保护等一系列措施。随后,民政部又提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了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要求各地切实兜住这些儿童的安全底线。在2月底,各地发现报告需要给予紧急临时救助的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393人,随着疫情形势逐步好转,有些父母出院或者防疫抗疫工作结束返回家庭,这些儿童已从393人降为194人,各地也对这些儿童采取了临时照料、关爱保护等服务措施。

关于刚才您提问到的,在疫情期间民政部门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事实上,疫情暴发以来我们也立即考虑到了,因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这些家庭大多数都存在着防护能力比较弱、防护物资比较匮乏等问题,为了保障这些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权益,民政部要求各地指导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加大对特殊儿童群体的走访摸排力度,及时掌握这些儿童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疫情防控等基本情况并且提供相应的帮扶措施。另外,对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要求优化简化审批程序或者先保后补。另外,最近我们还将全国所有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了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在今年3月至6月期间,对这些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临时补贴标准要提高一倍予以发放,各个地方正在落实当中。同时,通过引进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等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方式,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关爱和亲情陪伴,为这些家庭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关爱投入。民政部还指导各地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及时响应有关线索,做好个案跟踪、临时照料咨询、转介服务、资源链接等工作。目前,上海、北京、广东、江西等地都已经开通了省级统一的救助保护热线,另外其他省份数百个地市和县区也开通了疫情期间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借今天这个机会还想特别跟大家沟通的是,近期我们通过各地全面的走访排查,包括和卫健委等部门的大数据比对,在整个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没有一例因为父母双方感染新冠肺炎去世而造成的孤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建立儿童救助保护长效机制,将这次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的救助保护范围扩大到其他因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群体。建立一套相对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措施,研究起草相应的救助保护标准,完善快速应急响应机制,特别是要提高快速发现的能力,启动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并加强应急处置过程中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和数据共享,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社工力量关爱特殊老人群体

[中国日报记者]因为疫情,有很多孤寡留守的老年人,他们是特别需要关注的群体,请问我们民政部对他们有什么措施?

[李邦华]因疫情在家的留守、空巢、独居等老年人数量大,居住地分散,防疫能力薄弱,也是我们在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重点关注关爱的特殊群体。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于因疫情在家的孤寡老人等群体,要加强走访探视和必要帮助的重要指示精神,民政部在3月初印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的通知》,提出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做好关爱服务工作、支持养老机构优先保障特殊失能老年人入住需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等具体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工作。各地在联防联控机制的统筹下,也充分发挥各类基层组织、社会工作力量,包括志愿者、志愿服务机构等作用,整合专业力量,重点对这些居家生活有困难、缺乏照料的孤寡和留守空巢的老人进行特殊关爱。每个社区都有一个名单,都有一支队伍,来帮扶这些特殊困难的老年人。

同时民政部在养老机构恢复秩序、恢复服务,包括在疫情全封闭期间,也强调对这些特殊困难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提供入住养老机构的服务补贴支持,随着复工复产和养老服务恢复秩序进程的逐步加快,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和机构照料服务也不断在增加,缓解这些老人在家居住的一些风险。我们需要提醒的是,社区帮扶代替不了亲情关爱,我们希望家属和家庭的其他成员在疫情期间对不在身边的独居老年人要加强关心和问候,有空的时候打个电话,尽量加强关心和问候,在遇到自己或者老人不能处置的特殊情况时,要及时的跟社区取得联系寻求帮助,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下一步,民政部还会继续督促指导各地根据疫情和老年人情况,完善对这些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关爱措施,同时民政部下一步将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做法,包括我们在疫情期间推进全国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和我们在很多城市开展的定期寻访探视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总结这些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针对空巢、独居、留守、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定期探访巡视制度,希望这个制度将来能够成为保障或者支持这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的一项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这项制度已经列入日程,正在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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