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陇原社工 抗疫有我”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甘民电〔2020〕89号
各市(州)民政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社工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积极响应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号召,在全省各类城乡社区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为我省防疫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分展现我省社工在疫情防控中的专业风采,省厅决定举办“陇原社工 抗疫有我”征文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陇原社工 抗疫有我
二、征文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31日
三、征文对象
参与抗疫工作的全省各级社工机构,全体社会工作者。
四、征文要求
(一)突出主题。参赛作品应生动展示社工在抗击疫情中的真实事迹,实事求是、观点明确,弘扬正能量,同时体现社会工作专业元素。
(二)统一格式。文体以纪实、随笔为主,题目自拟。字数不超过3000字,可以配发图片2幅(jpg格式)并附详细说明。
(三)确保原创。征文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和电子邮件等详细信息。
四、活动流程
(一)文稿报送。省民政厅发布征文通知,各市县民政部门、各级社工机构积极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社会工作者申报。参赛单位、个人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市(州)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直接报送至甘肃省社会组织总会。
(二)市州推荐。各市州民政局负责对本市州参赛作品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每个市州报送参赛作品不少于5篇,于6月5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稿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XX市(州)抗疫故事”;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甘肃省社会组织总会。
(三)专家评审。省民政厅将会同省社会组织总会对报送文稿进行汇总,并邀请社会工作领域专家教授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四)拟获奖名单公示。评审结果和拟获奖名单通过甘肃省民政厅官方网站、甘肃省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颁奖及获奖作品发布。6月下旬为推荐单位和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及奖金,发布获奖作品。
五、表彰奖励
1、本次征文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优秀推荐奖(单位)5名。
2、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入选《2020年甘肃省社会工作参与疫情防控优秀案例及作品选编》,并在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陆续发布,同时由省民政厅向民政部网站、《中国民政》《甘肃日报》《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工作杂志》等媒体推荐刊发。
3、视情举办“陇原社工 抗疫有我”征文比赛表彰奖励大会。
六、举办单位
此次征文比赛由甘肃省民政厅主办,甘肃省社会组织总会承办。
七、工作要求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征文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引导,严格筛选把关,广泛组织动员参与社区防疫的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踊跃参加征文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文章,深入挖掘和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心得感悟,展现社工风采、提振信心士气,促进全省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联 系 人:李淑云 0931-8729916
电子邮箱:zhsg8729916@163.com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统办二号楼附5楼(甘肃省社会组织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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