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各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组织、相关单位:
为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根据新区组织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兰州新区社会工作发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奖励对象
在新区工作满一年,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在中国社会工作网注册登记的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是指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
●奖励标准
(一)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二)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3000元。
奖励发放采取“就高”原则,本次申请初级、中级奖励的人员,后期取得中级、高级职业水平证书后,可申请差额奖励。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兰州新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申请表》、所在单位或者所居住社区工作证明。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
●其他要求
申请人存在“挂证”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资金的,除追回有关款项,不得再申领一次性奖励外,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兰州新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申请表.docx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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