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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军门社区工作法和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8/3/14 9:56:17   来源:甘肃社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层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多个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各地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涌现出很多先进典型。为总结推广社区治理工作经验做法,加强互学互鉴,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工作水平,现就推广军门社区工作法并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活动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广军门社区工作法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关怀下,逐步成长起来的社区治理工作典型。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莅临军门社区视察时,充分肯定了军门社区工作经验,同时对新形势下的社区工作作出了“三个如何”重要指示,即“要多想想如何让群众生活和办事更方便一些,如何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畅通一些,如何让群众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真正使千家万户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军门社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各项工作,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军门社区工作法。军门社区工作法是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社区治理工作方法,来自于基层探索实践,生成于基层改革创新,具有鲜明的民生性、系统性、创新性、操作性、示范性(主要经验做法见附件)。


    各地学习推广军门社区工作法,要突出党建引领,在社区工作中加强思想建设、健全组织保障、强化宣传引导,推动社区党组织不断扎根社区、深入社区工作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使社区工作有支持力量、有丰富资源、有扎实根基;要突出服务居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入手,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突出健全机制,着力健全政社互动机制、居民自治机制、社区共治机制,推动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主导,社区工作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要突出搭建平台,紧扣“居民生活办事更方便、利益诉求渠道更畅通、更能感受平安幸福”的目标,搭建社区工作平台、社区诉求平台、社区服务平台,让居民群众在社区生活得更便利、更舒心、更美好;要突出强化保障,着力在强化队伍保障、设施保障、经费保障上下功夫,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社区,增强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更好为居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各地要以军门社区为示范,认真学习借鉴运用军门社区工作法,立足本地区工作实际,努力总结提炼完善本地区可推广可复制可操作、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社区工作法,有力引领带动当地社区治理工作水平整体跃升。


二、广泛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活动


(一)活动目的。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要求,以军门社区工作法为示范,以民生性、系统性、创新性、操作性、示范性为标准,深入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社区工作法,引导各地全面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基础。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各地推荐的社区工作法,既可以是全面系统总结提炼社区工作经验形成的综合性工作法,也可以是就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协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矛盾化解、智慧社区建设等社区工作某一方面经验总结提炼形成的单项性工作法。为确保社区工作法的有效性,总结提炼社区工作法所依托的创新经验做法必须有2年以上的工作实践。


(三)征集办法。


    1.征集活动以区(县、市、旗)为单位开展,区(县、市、旗)党委和政府指导本地区的城市社区总结提炼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社区工作法,向地市级民政部门推荐。


    2.地市级民政部门进行初步筛选,原则上每个地市级民政部门向省级民政部门推荐不多于3个社区工作法。


    3.省级民政部门组织力量进行遴选,原则上每个省级民政部门择优向民政部推荐不多于5个社区工作法。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于2018年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汇总后的《优秀社区工作法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4.民政部将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社区工作法进行遴选。遴选出的优秀社区工作法,民政部将正式发文予以推广,并将通过民政部网站开设专题、向中央主要媒体推介和民政部属媒体刊发等方式进行集中展示推广。


三、抓好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习推广军门社区工作法和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工作,将两者有机结合、一起部署、同步推进,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民政部门要抓好军门社区工作法学习推广,通过会议研讨、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工作法交流学习,指导推动本地区广大社区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好社区工作法总结提炼工作,对拟申报的社区工作法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精益求精,使之能够充分体现本地区社区治理工作水平,同步做好本地区优秀社区工作法成果推广应用。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各类优秀社区工作法,发动社会各界特别是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学习推广军门社区工作法和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民政部办公厅

2018年3月6日


联 系 人: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城市社区

建设处  张军秀  田芳

联系方式:(010)58123061  58123193

58123194(传真) cssqjs@126.com


附件

军门社区工作法


军门社区工作法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关怀下形成的优秀社区工作法,其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13335”。


一、“1”是坚持党建引领


    1.加强思想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开设党员教育“微课堂”,开展“党员结对互学”、“送学上门”,使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印发组织生活标准化手册,落实“三会一课”,推动党内生活规范化;组织“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开展“最美身边党员”、“十佳社区党员”等评选,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鼓励党员参选所在社会组织负责人,吸收党外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加入党组织,团结带领居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2.健全组织保障。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实施区域化大党建,建立社区党委——网格党总支——居民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四级网络”;实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制,吸纳驻区单位组建“党建联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选派楼宇专员和“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协助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推行党员登记卡、“三记”(书记手记、民情日记、社区大事记)和“三必访”(党员新进社区必访、党员遇困难必访、党员年终必访)工作制度;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落实党员责任清单。


    3.强化宣传引导。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行“红色领航工程”,将“坚持党的领导”等党建内容写入居民公约;组织“红色讲师团”,发动身边典型、老党员为居民群众上党课;依托党建服务站、街道党校教学点等开设“红色讲坛”,讲好“红色故事”;在社区党建服务站增加红色元素,向驻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开放“红色阵地”。


二、“3”是健全三项机制


    1.健全政社互动机制。抓规划,在基层政府指导下制定社区发展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立规则,依法厘清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权责边界,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职事项清单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促规范,建立街道社区和区直部门工作的双向评价机制,明确社区组织对驻区单位评先选优话语权。


    2.健全居民自治机制。社区“两委”成员由全体党员和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经民主程序交叉任职,实现民主选举;由社区“两委”牵头,建立民主恳谈、议事、听证、咨询、评议5项协商制度,规范民主协商;重大事项实行居民代表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会议决议的“四议”程序,保障民主决策;组织居民制定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健全民主管理;组建“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设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实行社区党务、政务、事务、财务、警务“五公开”,强化民主监督。


    3.健全社区共治机制。构建社区党委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主导,社区工作服务站、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驻区单位、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落实共建;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推进共为;社区与驻区单位在停车健身场所、应急抢险、人才队伍等方面资源共用,方便社区居民和单位员工的工作生活,实现共享。


三、“3”是搭建三个平台


    1.搭建社区工作平台。设立集党建、民政、卫计、综治、人社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受理窗口,推行“一门式服务”、“窗口无否决权服务”和“错时工作制”、“无假日社区”等,方便居民群众办事。


    2.搭建社区诉求平台。常态化开展“入民户、访民情、交朋友、解难题”活动,“零距离”倾听居民群众呼声;设立社区书记、主任信箱,建立“居民恳谈日”制度,畅通“网格信息收集——工作人员现场解决——相关部门群策群力”的诉求化解渠道。


    3.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采取一线(社区总机)、一台(信息化平台)、一册(社区服务手册)等服务方式,实现社区信息互通、资讯共享、查询方便。


四、“3”是强化三项保障


    1.强化队伍保障。成立“林丹党代表工作室”、“林丹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做好传帮带,打造“示范型”带头人队伍;推行职务职业资格“双轨并行”人才培养链,让社区工作者上升有渠道、待遇有保障,打造“专业型”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志愿者电子档案,设立“爱心银行”,采用积分制管理,打造“奉献型”志愿者队伍。


    2.强化设施保障。按照“办公场所最小化、服务场所最大化”的原则,优化社区场所配置,建设“一老一少一普”(老年人服务站、少儿成长服务站、文化普及服务站),开辟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四点钟”学校、“阳光朵朵”托管中心等服务站点。


    3.强化经费保障。形成财政投入、便民服务低偿运营和党费回拨、社会捐赠、居民自筹等社区多方经费保障机制。


五、“5”是打造“五在社区”


    1.“安居在社区”。推行“片长制”网格化管理,建立集治安、调解、普法、帮教、巡逻、安全“六位一体”的群防群治志愿者队伍;运用“e福州”APP,实行“住户自防、楼院互防、小区联防”的“三防”社区治安群防群治机制;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构建无毒社区;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法官、老教师、老军人“五老”作用,开展“爱心感召”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推行“律师进社区”,构建“调解员+律师+志愿者”矛盾调处模式;按照“沟通、路平、灯亮、整洁、有序”的标准,整治无物业小区;设立卫生保洁、安全防范、公共维修专项资金,构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2.“友爱在社区”。推出“吉祥三宝”项目,动员党员干部和爱心人士为困难群体提供助学、助医、助困服务;建立外来务工子女、失足青少年、低保户、失独家庭的档案和联系卡,开展“代理妈妈”志愿行动、“爱心之旅”夏令营等活动,实行常态化结对帮扶。


    3.“和谐在社区”。推行“五情”(祖国培育情、父母养育情、夫妻恩爱情、邻里友谊情、社区互助情)教育,倡导邻里相亲、守望相助;开展“居民周末义务劳动”、“清洁家园”等活动,创建文明家园;开设“道德讲堂”,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人际和谐、社区和美。


    4.“欢乐在社区”。开展“社区读书月”,设立社区文化长廊,宣传“新二十四孝”,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家风家训等传统美德;组建社区舞蹈、曲艺等文化队伍,开展“走进美的小区”、“激情广场大家唱”、“每周一台戏”等文艺活动,打造社区文化品牌。


    5.“幸福在社区”。组织“最美阳台”、“最美屋顶”、“最美庭院”、“最美墙体”“四美”评选;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及第三者财产损失险,全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鼓励退休医生社区义诊;组织“浓浓拗九粥、深深感恩情”敬老活动、“温馨五月天、感恩母亲节”春游活动、“端午寄深情、香粽献邻里”睦邻活动等,构建向上向善的温暖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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