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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斌: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发展的新契机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9/3/18 23:51:35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

3月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民生领域方面的问题,李克强表示“民生本身就是天大的事情,要做的事情很多。我们要在发展经济的过程当中持续地改善民生,抓住民生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一件一件去做。现在大数据显示,‘一老一小’的问题,就是养老服务、托幼服务有困难。这个确实应该引起我们更高的重视”。

李克强还谈及:“现在中国老龄人口,如果60岁以上算,近2.5亿人,65岁以上有1.7亿人,6岁以下儿童有上亿人,他们的服务问题涉及到绝大多数家庭,但是我们这方面的服务供给是不足的。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以后,托幼难更突出了。养老机构现在能提供的服务,每百人只有三个床位。有的大城市统计,可能要到90岁以后才能等到养老床位。我说这句话的意思是,现在我们即便继续加大养老机构、多功能幼儿园发展的力度,但还是跟不上需求增长的速度。怎么办?我到一些地方去调研,发现已经有好的经验,就是重点发展社区的养老托幼服务,这样可以做到就近可及、普惠公平,只要安全可靠,大家是欢迎的。所以,我想还是要创新机制,对接群众需求,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比如说,提供公租房,让那些从事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老年大学等的社会力量免费使用,还可以给予水电气的费用减免,可以减税免税,因为他们实际上也是帮政府共同解决民生之难。社区工作人员、政府的有关部门要保障公平准入,把主要的力量放在公正监管上,确保这些服务是安全可靠的,对那些违规的要坚决逐出市场,让老人、孩子、家庭都放心安心。老年人能安度晚年,孩子们有幸福的童年,那就有千家万户幸福愉悦的家庭,也可以让青年人或者中青年人有更多的精力去就业创业。当然,民生方面的问题还很多,我们会抓住重点难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去解决。”

在民生服务领域,社会工作该有哪些作为?特别是在中央编办公布“三定方案”后,很多部门的内设机构和业务职能发生了一些变化。会给社会工作的发展带来哪些契机?在此,主页君特邀请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会长王思斌撰文,看看对社会工作行业有什么启发?

【专家声音】王思斌: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发展的新契机

中央编办于2018 年底公布了《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俗称“三定方案”),确定了民政部的编制规模和内设机构。比较引人注意的是在内设机构上新设立养老服务司、儿童福利司、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各省市也会按照这一模式,建立相应的业务部门。这三个新设机构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着民政部门的职能结构,即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在民政工作中的地位将明显加强。或者说,老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工作等行政机构的建立, 预示着我国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将迎来新契机。

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新时代需要处理的社会主要矛盾、全社会特别是贫弱群体基本生活的迫切需求以及民政部门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责任来看,有两方面的工作是十分迫切的,这就是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和治理,发展和完善与我国发展阶段相适应、并有前瞻性的社会服务体系。而这两点都与社会工作的发展有直接关系。

向群众特别是贫弱群体提供基本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是现代国家的责任。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事业是相互分离的,与就业相关的社会保障事务由劳动部门负责, 民政部门负责的只是残补的小福利。在我国经济实力已有很大提高、社会结构也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以往的残补的、低水平的小福利理念和政策已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目标不相适应,我们应该探索和形成新的社会福利制度——在内容和质量上走向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这就是要回应福利政策对象和贫弱群体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使其有更充实、有保障、可持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方向,不是由一个行政部门决定的,但是新的社会福利、社会工作行政管理部门的建立,充实了行政力量,可以做更多工作,会为走出残补式小福利创造条件,为建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制度做出实际贡献

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在两个方面应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要在制度上尽快补齐短板,做到“应保尽保”,防止社会福利领域恶性事件的发生,让政策对象的基本生活和权利得到应有保障。二是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社会福利、社会工作领域的行政工作主要是服务型管理和管理型服务,这里需要行政人员有竭诚为政策对象服务的意识,并将其融入具体工作中,这样才会真正解决政策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使他们有真切的获得感。在上述两个方面,除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外,社会福利行政人员应该有社会工作的服务意识和理念,了解社会服务行政、社会工作行政的理论和方法,以有力地引领、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从工作性质的角度看,政府的社会福利工作、困境脆弱人群的服务保护主要是社会行政工作。这里既包括制定政策、动员和配置资源、推动实施政策的宏观社会行政,也包括在基层具体工作发挥指导作用的微观社会服务行政。从开展服务的角度看,这些都与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有直接联系。不管是社会福利资源的动员和配置、社会服务系统的建立、社会服务标准的制定、服务过程的监控,还是社会服务效果的评估,都需要有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的思维。从新时代国家现代化建设而不只是工作重新分工的高度,从加强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促进社会建设而不只是处理社会短板问题、完成具体工作的角度,从提升民生福利和人民福祉而不只是提供福利的效度来审视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社会福利的发展与社会工作的融入, 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与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就是一体化的。因此,社会福利系统的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学习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了解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和工作方法,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我们已经走到新的历史节点上,政府的社会福利部门与社会力量的密切合作应该会为增强人民福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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