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文军,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暨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从事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理论、城乡关系与发展社会学等领域的研究;吕洁琼,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系在读研究生,主攻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
一、问题的提出:社会工作发展及其专业化诉求
社会工作自诞生以来,就一直有人质疑它是不是一个专业的问题。早在1915年,弗莱克斯纳(Flexner A.)就提出了衡量某个职业是不是一个专业的六条标准①,并呼吁要把社会工作建成一个专业[1]。可以说,这是人们自觉地要把社会工作建成专业的开端[2](P68)。1957年,格林伍德(Greenwood E.)依据其所认定的“专业化”特征对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做了评判,并认为社会工作已经是一个专业[3]。与之不同,也有学者把社会工作定为一个准专业,在他们看来,社会工作与成熟专业相比,缺乏成熟专业的某种关键特质或这些特质还未得到充分发展(如专业自主权)[4]。比如,韦斯和维尔伯恩(Weiss-Gal I.& Welbourne P.)结合专业的特征和权力提出社会工作专业化应该具备八个特征,并通过这八个特征研究了全球十个国家的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状况,结果表明这十个国家中几乎所有国家社会工作的发展都涵盖建立专业组织、制定或采用专业伦理守则、传播和发展知识体系、设置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四个方面,而可实施的执照管理与程序、严格限制使用的社会工作者权利、违背伦理的制裁以及督导和职业准入四个方面还有待完善[5]。可见,社会工作专业本身的发展仍有巨大的进步空间。
毫无疑问,社会工作的发展是专业化的过程。但专业化并非是一个抽象概念,它包含伦理准则、知识体系、专业认可、专业组织、专业自主权等多种要素。尤其在专业社会工作起步不久的中国,其在发展这些特征并迈向专业化的过程中势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就其学科知识体系而言,社会工作还没有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知识框架与实践体系的独特性有待进一步厘清[6],尤其是社会工作理论建设亟待加强[7];在专业伦理教育方面,社会工作教育中存在严重的重知识、重技术、轻伦理的现象,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常常陷入伦理困境,而伦理困境解决的草率性和不一致性,已严重影响到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判断[8];同时在开展实务时社会工作者还会面临身份、服务主体和外在环境的挑战[9]。那么,如何构建知识体系?如何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性呢?如何有效开展社会工作实务呢?诚然,知识基础、专业伦理、实务技巧等作为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中的一部分,统一于社会工作专业化的伟大工程,专业化不是某一方面的单独推进,而是全面、整体地发展。在专业化过程中,专业社会工作可能会面临来自政府和其他专业人士的“去专业化”威胁[10]。官僚机构的侵入使得社会工作者丧失专业自主权和自决权[11],同时复杂的社会工作任务被欠缺技术的实践者以低价提供也导致社会工作碎片化[12]。如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化影响下,英国为了应对反压迫实践(antioppressive practice)实施以“能力为本”的社会工作教育和实践,结果导致实务者缺乏专业自主性和专业反思,出现了“碎片化”、“去专业化”服务现象[13]。那么,如何保证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品质,更有效地提供服务呢?如何发挥并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呢?如何有效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进程呢?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又是什么呢?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二、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可能空间:理论基础
“专业”是一个富有历史、文化含义而又变化的概念[14]。目前,学术界对专业的概念仍没有统一的界定,而对专业化内涵的解释也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从特征要素、权力抑或是过程来对专业发展进行解释。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一方面专业化进程镶嵌在普遍意义上的专业发展过程之中,另一方面兼具艺术性和科学性的特点使专业自身的发展呈现出独特的魅力。通过梳理这些不同的理论方法,可以把握专业发展的一般规律,重新审视社会工作专业,厘清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而推动专业化发展,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性。
(一)特征要素视角
该视角强调专业在现代社会结构中的作用,以功能主义的假设解释专业的发展及其具体特点,包括它们对社会的贡献以及它们独特特征的重要性,以确保它们的持续存在和进一步实现其目标的能力[15]。比如,卡尔—桑德斯(Carr-Saunders A.M.)根据专门的技能和训练、最低限度的报酬和薪资、专业协会的形成以及规范专业实践的伦理规范来界定专业化[16](P3-31)。这四个要素亦即专业的共同特征。卡尔—桑德斯的专业四要素和格林伍德的理想型(ideal type)专业要素都提到了专业的知识基础、专业伦理,卡尔—桑德斯所说的“最低限度的报酬和薪资”也是社会认可的表现,不同的是卡尔—桑德斯提出的专业特征是专业化的具体表现形式,而格林伍德归纳的专业特征则更为抽象,内容也更为广泛。弗莱克斯纳提出的界定专业的六个标准也是从专业特征的具体表现形式出发,而且更为全面,其中“趋于自我组织”体现了专业的自主性,而这也是专业权威的一种表现,与前两者不同的是他还提出了专业的利他性。特征要素视角为认识专业化提供了基础,从特征要素视角中至少可以剥离出专业化的三个关键要素,即知识基础、专业伦理和专业自主性。
(二)权力论视角
该视角的基本假设是专业人士争取执行某些类型工作的专有权利,并且在边界、客户、资源和许可问题上与其他群体不断发生冲突[17]。也就是说,专业因竞争利益面临来自职业群体、政府、雇佣的机构或客户的威胁时,能够建立和维持其在实践领域的主导地位[18]。比如,拉尔森(Larson T.J.)认为专业是具有特定权力和声望的职业,由于专业具有与社会制度的主要需求和价值观相联系的特定知识体系,且致力于服务公众。社会赋予专业以权力和声望[19](P5)。在拉尔森看来,专业的权力来自专业的独特性和知识体系。福塞斯(Forsyth P.B.)和丹利斯韦兹(Danisiewicz T.J.)提出了服务性职业争取专业地位应具有的三个先决性特征②,并认为从业者相对于服务接受者和雇佣机构的自主性越高,该专业的专业化程度也越高[20]。他们也认同专业独特性的重要性,同时强调了专业的自主性。权力论视角常被用来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提供多样化服务的专业垄断程度[21],为社会工作争取专业地位提供了方向。
(三)过程论视角
该视角向人们描述了专业化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威林斯基(Wilensky H.L.)通过考察18种职业发展为专业的历程,发现成熟专业的发展要经历以下五阶段:开始成为全职工作、设立培训学校、形成专业协会、出现对垄断技术和维持伦理守则的法律保护、采用正式的行为守则[22]。威林斯基阐述了专业化经历的具体过程,处于不同阶段的专业化会呈现出不同的表现,但专业化并不是至“采用正式的行为守则”就停止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完成这五个历程只是完成了专业化的一部分,专业化会随着时间和情境的变化被赋予新的内涵。福尔默(Vollmer H.M.)和米尔斯(Mills D.L.)明确地提出专业化是一个过程,他们认为有许多职业可能介于一个连续体之间,这个连续体的一端是理想类型的“专业”,可以称之为充分发展的专业,另一端是完全无组织性的工作,也可以称之为“非专业”[23](P8)。在他们看来,一种职业应该只有一种理想的专业状态,专业化只能无限接近但永远达不到理想专业的状态[24](P16)。可见,专业化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它没有终点,也达不到专业的理想状态,因而专业在不同时期需要不断地探索,力求实现特定时期特定阶段的专业化。
当前,我们对社会工作专业化的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一的专业特征或者专业权力视角,而要更多地从专业的要素特征、权力和过程视角的综合角度来理解专业化发展,因为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不仅是专业自身努力的结果,还有赖于外部支持系统,诸如政府机关、高校、社会组织等实体的推动。知识(knowledge③)和自主权(autonomy)是特征要素视角和权力论视角都涉及的两个议题,因而,对于一个专业而言,发展的关键是知识基础的建构和自主权的获取。不可忽略的事实是,专业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所以专业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和自主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被赋予不一样的时代内涵。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它的专业化是同样涉及知识和自主权两个因素的动态发展过程。正如赫格曼(Hugman R.)所言,社会工作者专业化主要涉及与技术相关的知识和自主权两方面,而独特的知识体系是获取自主权的重要因素[25]。
因此,我们认为社会工作专业化是以构建自我独特的知识体系为核心,进而争取专业自主权的动态发展过程④。在这个过程中,为了掌握实现专业目标方法的独立性,社会工作者与专业机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和技巧,不断提升专业性,以保证专业服务的品质和独特性。社会工作专业在获得内部权力⑤的基础上,逐步争取外部权力,获得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公众的认可,社会工作迈向了一种由内而外不断扩大支持的发展过程,内部的独立性和外部的支持将为专业化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社会工作专业也将逐步走向成熟。
三、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路径:构建知识体系,提高专业自主性
社会工作专业由内而外的发展迈向专业化,最重要的还是从专业自身出发,用专业的独特能力来获取专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社会工作是一门有关“爱”的事业,建立在强烈的专业价值观之上,其本身亦是一个伦理实践的过程[26],知识体系的构建必然要以伦理价值观为基础,始终牢记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此外,作为西方的“舶来品”,社会工作传入中国发展的过程中,难免水土不服,知识体系的构建要考虑本土因素,将西方知识进行再转化与创新。因此,须在实现构建专业知识体系的基础上,以提升专业性来争取专业的自主性。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自觉性和反思性也将获得逐步提升。
(一)以伦理价值观为基础,构建本土知识体系
中西社会结构存在着根本差异,在这种差异之下,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也呈现出不同。西方社会工作价值体系涉及个人、社会的两极及其相互关系,完全忽视“家”的存在,更没有考虑“家文化”在社会工作价值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家”是中国社会及其研究的核心要素,“家文化”在中国社会工作价值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27]。因此,引进的西方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应实现中国本土化的改造。其次,理论基础包含于知识的概念之内⑥,而社会工作源于慈善实践,专业的突出特点是实践性,知识体系应包含理论基础和实务操作知识两部分。因此,以伦理价值观为基础,构建本土知识体系涉及伦理价值观本土化、培养理论自觉性与反思性、提升实务操作的专业性三方面。
首先,伦理价值观本土化改造。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的本土化改造需要从三个层面来理解:一是要重视“家文化”对中国社会工作的作用。在“个人—家庭—社会”的三维思维模式下开展的中国本土化社会工作,应将中国特有的“家文化”理念应用于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之中,考虑在三维思维模式下受助者的文化认同和约束,关注家庭对解决受助者问题的重要性,把家庭作为本土价值理念的核心要素。二是要从本土传统思想资源中寻找价值根基。从中国传统思想资源中寻找来自思想家和流传于民间的思想观念,包括如何看待人以及人的成长、如何助人、如何化解生活困境、如何践行关爱、慈善和福利等的论述[28],构成社会工作的价值根基。三是要注重本土价值对西方价值的有效吸收与拓展。社会工作的发展建立在既有的本土社会工作制度之上,对于外来现代的社会工作,应先在技术层面结合而后通过实践对西方的社会工作价值观加以改造,筛选在具体的操作下符合本国政治、经济环境的非本土价值中有用的元素,结合本土价值共同建构一个相关的价值论述[29]。因此,以家庭为核心要素、以传统资源为根基的本土价值理念和西方有用的价值元素共同构成中国本土的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
其次,培养理论自觉性与反思性。中国本土行政化的社会工作经验丰富,但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理论分析与归纳,过于强调实践性,使得本土社会工作发展难以组织化,本土经验传播和发展受到阻碍[30]。因此,须通过整合本土社会工作的经验和转化西方社会工作的理论,构建本土社会工作的理论体系。一方面,重构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提取本土社会工作中有用的经验并上升为理论,培养理论自觉性,从培养问题意识开始、自觉学习理论和应用理论,并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反思理论,自觉地批评、扬弃和创新理论[31];另一方面,学会有效反思和识别西方的社会工作理论,汲取其中的有用成分,扩充本土社会工作的经验理论,从而构建一个相对完整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从理论层面上明确中国社会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基本问题。由此,本土的经验理论和西方本土化的理论构成中国本土理论知识体系。需要注意的是,对待任何一种理论都不能教条式地看待,而应当仔细考察它对现实的建构倾向[32],甄别理论对实际实践的现实意义,同样重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再者,提升实务操作的专业性。社会工作实务的专业性首先体现在实践理念上。在开展具体社会工作实务时,社会工作者在专业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尊重服务对象的主体性,通过“同情境对话”,运用工作经验中培育出来的具有默会性的实践智慧来展开对服务问题的“建构与重构”,以构筑同案主的平等、真诚、尊重、接纳的关系[33],与案主共同解决问题。在实施方法和技巧方面,应学会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和技巧,不单单局限于其中的一种。案主所面临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应学会统合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通过建立整合的方法系统,系统、有弹性地运用多元化组合性技术来解决案主不同阶段的复杂问题[34]。在实务实施策略方面,回归原始专业精神,以社区作为基本实践平台,通过发挥服务型治理的功能,采用积极地干预,重新发挥社会自我保护的功能,推动社会治理及社会进步[35]。更为重要的是,社会工作者在提供专业服务时,要在实践中不断反思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保证服务的专业品质。因此,实践理念、方法和技术、实务实施策略构成了实务操作知识系统。
图1 本土社会工作建构的知识体系
注:这三个层次相互交织,共同构成本土社会工作的知识体系。
通过伦理价值观本土化改造、培养理论自觉性与反思性和提升实务操作的专业性,本土社会工作知识体系被逐步建构出来(如上图1)。本土社会工作知识体系包括伦理价值观、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知识。伦理价值观是整个知识体系的基础,处于知识体系的第一层,是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知识的支撑。本土的价值理念和西方有用的价值元素是其主要成分。知识体系的第二层是理论知识,由本土的经验理论和西方本土化的理论构成,它是在坚持伦理价值观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对具体的实务操作方法具有指导作用。实务操作知识处于知识体系的第三层,实践理念、方法和技术、实务实施策略是其主要内容。它依然遵循伦理价值观的基础,对理论知识具有反思、解构和重构的作用。
(二)以提升专业性为核心,争取专业自主性
社会工作的发展有赖于自身专业知识体系的构建,更需要有专业独立发展的空间,即有能够提供和展示专业服务的机会和平台,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有些无奈。表现之一: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模糊。基层政府部门缺乏尊重和保障社会工作者发挥独立专业角色与专业技术的管理制度及机制,当社会工作者进入街(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时,往往成为“协管员”角色[36]。表现之二:管理主义对社会工作的干预。当前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促使社会工作接受管理主义的评估并符合管理主义的服务方案规范,专业方法和技术无处可施,严重挫伤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积极性[37]。表现之三:专业机构的理念危机和处于劣势的市场竞争地位。一方面,社工服务机构往往由个人出资兴办并出任理事长,权力集于一人之手极易引发“发起人独大”的治理现象,造成机构自律机制和监督体系失灵,专业力量只能屈服;另一方面,在家庭本位、差序格局、官方主导福利的情境下,与传统行政式福利体系相比,社会工作并没有彰显出在社会服务领域的优势或专业权威,不正当、不公平的项目恶性竞争时有发生[38]。这些状况不容乐观,提升专业性,争取专业自主性,显得十分必要。
要获取政府和社会公众的信任与支持,获得专业的自主权,专业性的提升是前提。因此,不管是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或是专业组织(社工机构)都应该坚持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牢记专业使命,以案主的利益和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影响或改善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政策倡导。对此,社工和社工机构要在学习专业知识基础的同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实务能力与经验,灵活运用多种服务方法和技巧,在反思实践的过程中逐步提升专业性。此外,专业社工之间也要相互学习,借鉴彼此的经验,相互促进、共同进步,才能共同提升社会工作整体的专业性。
在提升专业性的基础上,为了拓展社会工作活动的独立空间,实施专业服务,需要社会工作自身探索发展空间和获得政府外部环境的支持。在探索自身发展空间层面,社工和社工机构可以借助社会的力量及平台,获取社会的资源支持。例如,社工机构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化的方式,转变机构的运营模式,强化自身内部的公民社会力量,与民间公益组织及具有公民导向的社区骨干结合起来,建构一个以民为本、志愿参与、多方合作、多元开放的公民社会[39],为专业服务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支持氛围。为了获得政府的支持,一方面,可以与政府建立“合作式”的伙伴关系[40];另一方面,可以倡导政府做出积极的政策改善,为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从社会和政府适当释放的空间中,来拓展专业服务实施的独立空间,寻求社会和政府的资源支持。由此可以发现,社会工作自主性的获取是由内而外、从反思自身到争取外部支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提升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是核心,而专业性体现在理念、知识、技术和方法三个维度。但这三个维度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社会工作提升专业性的关键。
四、总结与讨论: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面临的新挑战
社会工作专业化是扩充和重整知识储备、提高和丰富实务经验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充满张力的过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此过程中不断培养自己对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的自觉反思能力,专业性也在自觉反思的过程中得到增强,但养成自觉反思的能力绝非易事,需要专业人员有足够的意志力来抛弃过去不适当的惯习。更重要的是,专业化的事业所涉及的主体广泛,与政府、专业组织密切相关,同时这项事业又受限于整个社会环境,与当前的实际状况紧密相连,充满了复杂性、多变性。具体到当前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我们认为,未来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将不得不面对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如何促进传统行政性的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共同迈向专业化?中国社会工作处于专业化发展的快速阶段,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仍是当前的主要任务。与西方源于实践的社会工作不同,中国传统的社会工作一直以来所做的工作由政府承担,形成了较为传统的行政性社会工作,现存的社会工作呈现出行政社会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两种模式。那么,专业化只是专业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吗?事实证明,中国传统行政性的社会工作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专业社会工作近些年来发展迅速,在灾后救助与重建、精准扶贫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显然,传统行政性的社会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统一于社会工作专业化的伟大工程,推动专业化是二者共同的目标。不过,二者的关系却十分微妙。有学者提出专业社会工作从制度、项目和服务行动三层面嵌入公共服务的体系之中,与行政社会工作相互学习、协调发展,逐步实现“互构性演化”[41],但这种嵌入互构的演化模式值得进一步商榷。事实表明,专业社会工作在嵌入原有行政社会工作时出现外部服务行政化、内部治理官僚化和专业建制化的现象,产生让渡部分自主权,逐步远离服务对象,丧失专业人本主义逻辑的行为,并与行政性社会工作呈现出自我孤立的功能分区[42]。如何消解二者的功能孤立状态,促进二者的共融,形成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合力,共同迈向专业化,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二,在与政府互动的过程中,社会工作专业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在政府的支持下,中国社会工作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工作,专业自主性相对较弱,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被排除在国家的主要政治活动之外[43],社会工作专业和政府的关系尴尬而又诡异。一方面,由于对政府资源的依赖,社会工作常常陷入“要活命还是要使命”的困境,面临是坚持“绩效为本”还是“服务对象为本”的艰难选择,坚持专业使命的任务变得困难而又艰巨,服务的专业性也在“行政性”任务的压力之下逐渐消磨,本应是政府平等的“伙伴”,最终却成为政府的“伙计”,这种不平等关系使得社会工作变得十分被动;另一方面,在行政系统内,维护社会的稳定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动力,而社会工作更强调以人为本,从案主的利益和需求出发,试图化解社会结构所带来的压迫。政府与社会工作纯粹的助人理念存在略微的差别。在政府处于优势主导地位的情形下,社会工作专业获取专业的自主性,并与政府建立平等的合作关系、达成理念上的共识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第三,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如何超越西方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模式限制?西方社会工作的成长历程已经证明:社会工作专业化是包含着专业化和去专业化的辩证过程,潜藏着专业主义和技术霸权的危险[44]。为了破解专业化过程中的权力关系和专业效果难题,西方社会工作沿着去专业权威、去科技理性、去病态治疗、去学科规训四个维度批判反思,并发展出不同的实务模式,逐步迈入专业姿态多元化的后专业化时代[45]。西方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是充满矛盾和张力的发展过程,在此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其一,关爱服务对象和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是社会工作的核心要求,二者不能偏废。其二,人与环境的互动是社会工作的基本逻辑框架,两者不能割裂开来[46]。如此才能保证社会工作专业不会迷失方向,在专业化的过程中保持专业清醒、坚守专业的立足根基。然而,必须认识到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具体情境毕竟不同于西方。由于专业化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中国社会工作在专业化的过程中是否会产生其他不可预知的新问题,也依然值得警惕。
当然,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中还会面临着其他一些新的挑战。一是专业化的“度”在哪?正如前文所述,过度专业化可能会陷入专业主义和技术霸权的误区,可是如果不强调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性如何保证?会不会产生专业泛化的现象,甚至走向“反专业化”的极端?如何把握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力度,使专业化健康发展,很值得我们深思。二是专业技巧如何专业化?一方面,兼具艺术性和科学性的社会工作是否应该标准化?众所周知,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是人,在服务过程中强调共情、接纳,这种“直觉性”的技巧很难规范化,但技术缺乏统一的标准也可能产生专业技术滥用的情形,如何打通“直觉性”技巧和科学性技巧的割裂,更规范地提供专业服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另一方面,时下盛行的证据为本的干预实务是否真的有效呢?那些所谓的证据,如何保证是真实的而不是建构的呢?同时,以证据为本的实务是否会令社工片面追求服务结果的有效性,而忽略对服务主体的尊重和潜能的激发?对于这些专业技巧的使用应始终保持批判的眼光。三是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如何评估?社会工作提升专业性是争取自主性的前提条件,专业性包含理念、知识、技术和方法三个维度,那么这三个维度如何测量、如何评估?探索一套专业服务的评估体系显得十分重要。
总而言之,社会工作迈向专业化是一个复杂而又循序渐进的过程。知识基础和专业自主权构成专业化发展的关键,而专业性是把握关键的基础,培养专业的反思性和自觉性则在专业化过程中起到助推作用。中国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进程中,可以借鉴西方的经验,以回归爱的本质为核心,妥善处理专业社会工作与行政社会工作、专业和国家的关系,避免专业主义和技术霸权,同时警惕自身的特殊性,对西方社会工作作适当和适度的本土化改造。当前中国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反思中推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事业,牢记专业精神,回归社会为本的传统,重新发挥社会的自我保护功能[47]。只有坚持回归社会的本性,才能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自助助人”的专业理念,才能在促进专业化发展的同时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不断完善进步,全面发挥中国社会工作所应有的社会倡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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