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体现民生温度的社会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围绕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服务保障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提升孤残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特殊儿童群体。
强化组织领导 夯实工作基础
坚持政府主导,把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市、县、乡三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属地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济宁市政府连续多年将儿童福利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市、县两级全部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30多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动态管理、关爱服务、兜底救助、财政投入、督查考核等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在资金投入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保障。2019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2962万元,用于各类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和政府购买服务。整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工作站、活动站给予经费支持。
在工作力量方面,着力发展基层队伍,在139 个乡镇(街道)配备161名儿童督导员,所有村(居)配备 6640 名儿童主任,建立健全了儿童专干人才全员培训、定期奖惩、业绩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探索儿童主任津补贴制度,推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完善制度机制 提升保障水平
济宁市先后出台《关于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等10多个政策文件,涵盖困境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等多方面保障内容。
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适度普惠动态增长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市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920元、1400元。
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和流程,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纳入保障范围。全市7524名留守儿童、13280 名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动态监护范围,4649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和重点困境儿童落实了基本生活保障。
把坚守儿童福利领域安全底线摆在突出位置。创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或受到家暴或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注重政策衔接和机制整合,将困境儿童优先纳入慈善帮扶、临时救助、医疗康复和教育资助体系,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拓展服务阵地 凝聚工作合力
积极发挥民政部门的牵头作用,联合教育、公安、妇联等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帮助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落户登记、控辍保学等责任。
开展“爱心妈妈”“牵手关爱行动”“四点半学校”等系列关爱服务活动,各类志愿者结对帮扶留守儿童1.5万人次,组织1200名儿童参加冬、夏令营和游学活动。对29所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的72名心理辅导老师开展培训,在14所留守儿童较集中的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成立市级心理援助协会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团2个公益性专业社会组织,成员300余人,开展帮扶服务2100余人次。
承办全省“精准扶贫暖人心·传递大爱正能量”公益救助活动,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近千名孤残儿童从中受益。
发挥儿童福利机构兜底作用,推动社会福利中心向“养、治、教、康”融合发展。统筹多方资源,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专人、有队伍、有制度、有活动、有资料”标准,建设“儿童之家”1038处,为亲子活动、课余看护、心理疏导、帮扶支教等提供活动平台。
鼓励社会参与 强化专业保障
联合财政、教育、妇联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实施意见》,通过县级政府购买、乡镇政府使用的形式,大力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强化项目运作,采取政府购买、政府补助、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支持社工机构研发和策划服务项目,指导项目向专业化、精细化、制度化发展,今年计划每个县(市、区)项目购买额达到10万元以上。
通过免费提供场地、给予小额创办资金扶持等方式,孵化培育了泗水微公益、梁山大义社工、微山县微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一批专业服务困境儿童的社会组织。其中,泗水微公益“微爱1+N成长计划”项目,开展了“带你看世界”“ 微暖小屋”“微爱妈妈”等系列活动;梁山大义社工协会“社工一对一助力滩区儿童项目”,采取“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第一书记+扶贫干部”的方式与儿童结对,形成帮扶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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