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16部门和单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方向,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持保障基层、稳定一线的基本原则,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区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点基本覆盖,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充足,不断推进全区社会经济和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的具体任务。根据不同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需求与特点,明确了社会工作职业任务,分别在事业单位、苏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三个领域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开发,切实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加强在岗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考评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了切实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加大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群众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对于在各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计划中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团体和个人,可申报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入选后享受相应的奖励和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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