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政厅召开“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动员部署会,对下一步全省推进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进行了详细部署。记者从东莞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动员部署会任务要求,今年年底前,东莞全市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33个,社会工作服务点218个,配备专业社工不少于662名,实现社工站、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行示范点。
督导人员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艾树珍介绍,经过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已初步制定了《“东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艾树珍表示,开展工作第一步是做好社工站(点)的建设工作。社工站会设置经办服务窗口、求助热线电话、会议室、培训室、办公设备等基本要件。其中,经办服务窗口设置在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工点的选定依据“深入村居、方便群众”原则,由各镇街(园区)整合辖区现有场地,选择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原则上不少于30平方米,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社工站(点)将实行三个“统一”,统一站(点)名称、统一悬挂标识牌、统一制度流程。
社工的服务对象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留守妇女、长期患病困难对象、临时救助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或通过其它渠道对接的,市民自主求助的类似群体。这要求社工做好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工作。
艾树珍表示,双百社工是实施“双百工程”的主要力量,要具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原则上需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各社工站要配备事务性岗位社工和服务性岗位社工,事务性岗位社工不少于2名,服务性岗位社工不少于所辖村(社区)数量,有条件的或服务对象较多的可适当增加配备数量。各镇街(园区)负责社工的聘用和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落实薪酬及社会保障待遇,原则上聘期为3年。社工人力成本(含薪酬、五险一金、福利补贴等)按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四类2档聘员的人员经费供给标准(随标准动态调整)核算。督导人员经费按照不低于15万元/人/年的标准组织购买。
分三阶段完成社工站(点)建设工作
在“双百社工站”建设工作推进上,艾树珍介绍,计划2月至6月出台方案,完成社工薪酬管理办法、督导制度、培训制度、人员聘用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并启动第一批社工招聘工作,组织开展社工岗前培训等。7月至12月,全市社工站统一挂牌运作,第一批社工点上线运营,事务性岗位社工和服务性岗位社工按照双百工程明确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同时,适时启动第二批社工点建设及社工招录工作。12月前完成所有社工点建设任务,配齐服务性岗位社工,12月底前实现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2022年至2023年,市民政局将持续推动社工站(点)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打造服务项目品牌,全面建成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具有东莞特色的兜底民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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