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来,民政部门明显加快了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的推广建设速度,应当说,这样的做法还是非常具有战略眼光的,因为,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的建设普及,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社工服务的全覆盖;二是有利于在社工机构较为缺乏的地区,由社工站承担起相应的服务职能;三是有利于社工服务的稳定开展和提供。因此,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的推广、普及和建设,可以视为社工服务领域一次十分重大的供给侧改革,其影响和意义均极为深远。但与此同时,有一些问题,也值得关注。
首先,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建设会不会对社工机构产生冲击?答案是肯定的。这种冲击,在笔者看来,又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机构人员的冲击,二是对机构自身的冲击。就前者而言,尤其是在直聘和混合模式下,由于是政府部门直接聘用,既可以有较为稳定甚至较高的收入,又可以有较为稳定的岗位,同时还带有一定的“吃皇粮”即政府雇员色彩,不仅实惠,也更为体面,因此,对于社工机构人员来说,还是有着不小的吸引力的,可能会形成人员尤其是较有经验和较为成熟的人员向社工服务站的流动,形成社工服务站对社工机构人员的“虹吸效应”,从而对社工机构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构成实质性影响。就后者而言,随着社工服务站的建立并投入运行,社工服务成为常规化、常态化,取代了原来以项目制形式在乡镇(街道)开展的社工服务,而原来这些社工服务,绝大多数都是由社工机构承接的,这就意味着社工机构将会失去很大一块业务市场,甚至是主要业务,而不得不进行转型,去寻找新的业务需求点,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开拓新的服务方向和服务内容,比如学校、医院等等,以谋取利润,谋得生存和发展,但这些新的业务领域和业务方向究竟能为社工机构带来多大规模的业务量和多少服务金额,是否足以支撑社工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所需,目前来看还是未知数。但总的说来,社工服务站的普及是不可阻挡之势,社工机构相应的策略调整和社工机构的分化淘汰也是难免之势,因此,社工机构需要未雨绸缪,早做谋划、及时因应,才能更好地适应生存发展形势、环境、空间的变化,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自身一席之地和立足之机。
其次,伴随着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建成,意味着社工服务站正式成为了乡镇(街道)日常运营体系的一部分,成为了体系中的正式成员,社工服务由原来的“外嵌式”变成了“内设型”,社工服务站社工除了纯粹外包的以外,所有由政府直接聘用的均成为了一般意义上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乡镇(街道)的管理和安排。这可能会导致两个潜在结果:一是乡镇(街道)为了完成行政目标和行政指标而对社工服务站社工的工作进行“统筹”,要求其承担社工服务以外的“其它任务”、做实际与社工业务并无关联的“其它事情”,而这些任务和事情,可能会挤占掉社工服务站社工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导致其无法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真正用于专业服务,更遑论社工专业性的充分发挥与不断提升。二是进一步加深社工专业性对于行政的依附程度。社工服务的“行政化”,是一个由来已久、也是社工界讨论已久的老问题,但既然是老问题,说明这种现象一直存在并普遍存在,但彼时,社工服务基本还是“嵌入式”的,乡镇(街道)还只是在地管理者,而现在,乡镇(街道)不仅是在地管理者,更是雇主,行政要求对于社工和社工服务的指挥与命令权权完全集中在乡镇(街道)手中,乡镇(街道)对于社工和社工服务的话语权是压倒式的,面对来自乡镇(街道)的命令和要求,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的话语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只能听从和服从,“专业性”只能让位并附从于“行政性”,即社工只能在首先完成行政布置和行政指令的前提下,再考虑如何为“专业性”的应用和发挥寻找空间与机会,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甚至只能放弃专业层面的追求以完成来自于行政方面的要求,由此而可能导致的最坏结果就是,形成一种非良性循环:由于行政的强势而被迫不断让渡专业性,而专业性的不断减弱又反过来导致行政性的进一步进占、蔓延、扩展和不断强化乃至固化,以致于到最后,专业性完全依附于行政性,变成了掩盖于专业“迷彩”之下,实则只停留于表面、只是为了用来敷衍和应付评估的肤浅的“伪专业性”,这是笔者不愿意看到的,相信也是社会工作者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再次,在政府直聘的情况下,由于具有了较为稳定甚至较高的收入和较为稳定的岗位,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会不会因此产生惰性,不愿再进行服务专业性方面的深入探索和努力实践?从理论上讲,这种可能性是有的,尽管笔者始终坚信,这种现象只是少数,绝大多数社工服务站社工还是非常勤奋积极、想有一番作为的。但若真由此而产生了这样的惰性,则与政府大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根本宗旨相背离。因为,政府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核心目的,是要打通社工服务的“最后100米”,使社工服务能真正普及并扎根于基层,将有关为民、惠民政策真正送进并落实到千家万户。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对于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期望值还是很高的,社工应当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专业理念、履行专业责任、彰显专业价值,以更好地赢的民众信任,不负国家和社会的期望。也正因为如此,加强对于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和社会工服务站社工的考评、拓宽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的晋升空间,就变得尤为重要。考评应当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听取乡镇(街道)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社工服务站负责人和社工服务站社工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整套既符合现实需要又合理公平、既科学严谨又具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考评机制、考评指标和考评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包括退出机制在内的具体奖惩措施和奖惩手段,对社工服务站及在站人员进行分级、分类考评,并真正将考评落到实处、落在深处,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考评的功能和作用,真正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拓宽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的晋升空间,指的是应当设立制度化的晋升机制和晋升渠道,以进一步充分调动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当制定并给出清晰明确的晋升路线图,令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路径,充分做好职业生涯规划,避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进而滋生惰性和懈怠的现象,同时,也有利于吸引、稳定和留住人才。只有将严格考评、有效奖惩与晋升激励充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调动并激发出社工服务站社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增进其岗位认同感与归属感,提升其在岗、留岗安心度和岗位工作投入度,在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同时,从根本上推动并实现社工站的良性运行和服务的高质量、高水平开展。这一点,极为关键。因为,对于任何工作来说,人,才是最重要的。就起步不久的社会工作服务站而言,更是如此。
最后,笔者有一个问题,即在目前一些地方所施行的混合模式中,社会工作服务站既可以委托社工机构运营、也可以通过直接招聘的方式配备持证社工,还有的则是在人员配备方面,一部分人员通过政府购买由运营机构配备、另一部分人员则是本土新招培养对象,目的是通过“传帮带”培养本土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当本土持证社工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或所招本土培养对象成长起来之后,这些地方将不再继续采用混合模式,而以直聘模式代之?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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