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工作发展职能分工来看,民政部门是具体负责部门,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制度的顶层设计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里主要梳理了民政部推动社会工作以及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的做法。
社会工作与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关系
民政部之所以在中国社会工作和民办社工机构发展中如此着力,既有几任领导的远见卓识,更是与民政部的部门定位和未来发展息息相关。长期以来,民政工作虽然重要,但并不突出,常常被视为“政府中的弱势部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计划体制下的民政工作方式、方法已经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和职业,既强调专业性,又强调价值理念,便成为民政部门转型的很好途径。社会工作成为了社会转型时期民政部门发展提升的重要契机,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中国各地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过程中,民政部门是最全心全意的推动者。
民政部是在建设自身人才队伍和部门定位时发现和接受了现代社会工作的概念。1987年,民政部资助北京大学开设了国内改革开放后第一个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并在民政院校率先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和课程,推动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1991年,民政部主导组建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并于第二年代表中国加入了国际社会工作者协会。在这个过程中,民政部逐渐认识到,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息息相关。著名社会学家雷洁琼先生曾指出,“民政工作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随后,民政部一直致力于推动社会工作发展,部门自身或者通过与其他部委合作,出台社会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民政部试图通过开展社会工作培训、推动社会工作试点、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强社会工作宣传等手段来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并改善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环境,来突出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当然这也是民政工作的重要性。2008年,国务院在民政部的职能中增加了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内容,并筹备设立社会工作司,从而标志着民政部成为负责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政府职能部门。这初步实现和奠定了民政部在发展社会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从建设社工人才队伍到发展民办社工机构
尽管民政部摸到社会工作这块关键的石头,但发展道路依旧需要摸索。民政部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前期将重点放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紧密贴合国家人才强国的战略需求。到2009年,以民政部为政府主管部门,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发展方式,逐步推动着社会工作人才的评价、使用、培养、激励等顶层制度设计。2011年底,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第一个中央层面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纲领性文件,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入实施阶段后,面临的一个问题是,这些人才去哪里?对此有两种思路,一个是在既有的体制内部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第二个是发展社会组织,以此开辟社会工作人才的“用武之地”。
在体制内新增编制和岗位往往较为困难。这种情况下,在既有体制外,发展民办社工机构便映入民政部的眼帘。由此,民政部逐步认识到,政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强有力的抓手是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机构。如果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从培养专业人才的角度出发,那么培育和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则不仅涉及人才培养和使用的问题,而且涉及到人才的流向、社会组织的优势等内容。在民政部门看来,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不仅对推进社会工作发展、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以及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是增强民政基层服务力量和实现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针对民办社工机构,政府部门提出要在政策上给予指导、扶持、培育,使他们能够健全、健康地生长发展。民政部在2006年就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发展民办社工机构。经过包括深圳在内的很多地方的成功实践后,2012年,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2014年4月,民政部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保障体系”。2015年,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广泛参与社会救助。2016年,民政部颁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力推群团基层组织、城乡社区以及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根据实际需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与激励保障措施。2017年,民政部先后发文鼓励和支持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参与扶贫攻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助老服务和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从时间的纵向变化来看,民政部逐步认识到了社会工作对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并在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中给予了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更多的发展空间。民政部正是这样一步步地推动社会工作和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进步。
中国社科院大学副教授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双师型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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