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鄢爽
单位 | 湘潭市润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一)接案来源
X县民政局总站社工在收集X市民政局关于“春季助学”儿童的数据时,接到F社工站反映,辖区内有一名14岁女孩因为10天内父母双亲突然离世,家中欠下大笔债务,导致目前家庭陷入困境,女孩存在辍学的风险。总站社工与县慈善会负责人反馈,共同商议决定对女孩现况进行紧急干预。
(二)基本资料
姓名:小朱
性别:女
年龄:14周岁
(三)背景资料
小朱就读于F乡J中学初二年级,家中有一兄长,29岁,在Z市一矿山工作,目前已成家,养育一名1岁儿童,不与父母同住,租住在矿山附近。小朱父母身患重病多年,并于十天前先后去世。因小朱父母看病欠下债务二十余万,现在所有的债务都留给了小朱哥哥偿还,而以目前小朱家的经济条件,小朱面临着失学的风险。
同时,由于小朱是未成年,正值青春期,与父母感情非常深厚,父母突然离世,对小朱心理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平日里小朱性格活泼开朗,但是自从父母去世后,经F乡镇社工和村干部反映,小朱看起来面容憔悴,精神恍惚,且不与其他人交流,身上的衣服也很单薄,好似很久未换洗过。
问题界定:通过与X市民政局、X县慈善会、F乡镇社会事务办、F乡镇社工站、村干部、志愿者协会、爱心企业、心理咨询师、社工督导多方沟通协调后,结合目前小朱的遭遇和处境,认为小朱存在以下需要:
1.生理需要
即小朱目前由于生活上发生了重大变故,父母离世,欠下债务,经济陷入危机,小朱成为事实孤儿,还在义务教育阶段,故小朱急需寻找到新的监护人,履行照顾职责,并保证小朱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不被影响。
2.安全需要
由于小朱父母去世对小朱的精神和心理造成了巨大影响,导致小朱目前存在自杀或自伤及其他潜在的风险。需要社工和心理咨询师紧急危机介入,对小朱的心理状态采取及时有效的干预。
1.整体目标
通过对小朱实施经济救助、心理援助,将家庭变故对小朱现有的生活和学习影响降到最低,并协助小朱平稳度过现阶段,健康成长,迎接新的生活。
2.具体目标
(1)为小朱链接政府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救助资金,解决小朱当前的生活和学习费用;
(2)对小朱开展危机介入,评估当前心理问题,缓解失去至亲的悲伤,降低自杀或自伤等极端危险行为出现的概率;
(3)确定接下来社工服务计划。
(一)服务初期
1.建立信任关系
F乡镇社工站社工与小朱所在的村干部及小朱哥哥取得联系,并介绍身份,说明来意。取得小朱哥哥信任后,将了解到的信息及时整理成文字提交至X县民政局社工总站。
2.初步形成多方协同工作模式
由X县社工总站将小朱信息和情况分别汇报给X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和X县级慈善会,由X市级慈善社工进行备案处理;X县慈善会链接X县志愿组织资源,进行信息互通,组织线上会议,制定初步跟进方案。
(二)服务中期
X县级慈善会、X县社工总站、X县社工站督导、F乡镇民政所、F乡社工站、志愿者组织、爱心企业及人士共同前往小朱家中,看望小朱,并送上慰问金1万余元,解决小朱当年学费和生活费,避免辍学。现场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小朱进行心理评估,确定小朱目前心理状态,是否存在自杀、自伤等风险,为接下来跟进方案制定提供参考。
随后,与小朱哥哥沟通,了解小朱哥哥接下来对小朱的具体安置情况,在得到哥哥会继续供小朱读书,平时由嫂子进行教育,周末到大伯家居住的肯定答复后,社工这才放下心来。紧接着一行人又前往小朱就读的J学校,现场与小朱的校长、前任班主任、现任班主任一起开展了个案会议,学校、小朱哥哥、X县慈善会、F乡民政所、F乡社工、爱心企业及人士纷纷“认领”小朱的“需求清单”,更有一家当地爱心企业承诺将持续资助小朱完成学业直至毕业,现场另一位爱心人士表示,如果小朱需要,可以为小朱以后提供就业工作岗位,让小朱从小感受到爱心人士对她的帮助,长大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服务后期
完成了对小朱的慰问后,F社工站社工制定了详细的服务计划,并为小朱申请了孤儿认证,保障了小朱以后的物质生活不会有太大影响。尤其对小朱后续的日常生活、心理慰藉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跟进,并与班主任老师随时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小朱的心理动态,避免一段时间后,出现情绪和心理的“反常”行为,及时处理,持续关注,防患于未然。同时,社工也会持续与爱心企业及人士保持沟通,及时汇报小朱的近况,并落实后期爱心助学款项到位情况。
1.过程评估
社工观察整个服务过程中,小朱及其家人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的参与度和反馈情况,并认真记录大家对小朱的帮助行为和建议,为后期此类个案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借鉴。
2.结果评估
社工通过观察社工和其他资源介入前后小朱的生活和精神状态对比,来评估本次的服务目标是否达成。通过爱心人士捐款和贡献力量,解决了小朱当年乃至毕业前的生活费和学费问题,并且会有持续的心理咨询师对小朱提供不定期的心理疏导服务,将家庭的变故对小朱的影响降到最低,帮助小朱顺利度过难关。
像小朱这类的个案在社工所在的县市区并不少见,而难能可贵的是,小朱的遭遇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和解决,社工与团队沟通后,得出了如下反思。
1.首先,个案是F社工站的一名服务对象,社工在统计数据时及时发现了案主的情况,且觉得自己身为社工应该要做点什么,对案主产生了一定的共情,所以有了接下来的行动。由此可见,社工的职业认同感和敏感度,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社工最初助人行为的动机和内驱力。
2.社工在开展个案服务时,要注意发挥资源整合的功能,本次个案的成功解决,充分说明了“慈善+社工+志愿者+企业”这种合作模式,在乡镇社工站,尤其是偏远地区也同样有实践的意义。
3.社工需要掌握危机介入的一些技巧,如,初步评估服务对象是否存在自杀和自伤等可能,什么情况下应该进行危机介入,如何预防案主情况的进一步恶化等知识。
4.在社工与志愿者和爱心企业确定对案主的帮扶计划时,X县慈善会从中起到了重要的连接作用,单纯凭借社工的力量难以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链接到这么丰富的资源,所以在个案辅导时,社工第一时间要想到先通过政府的正式资源,如果正式资源无法满足需要,再动用社会等非正式资源。
5.在为案主制定帮扶计划时,个别志愿者在未经案主本人及监护人同意情况下,为了表明事件的真实性,将服务对象的真实信息,如住址、姓名等基础信息在微信群流传,社工发现后及时提醒,并中断了此种行为。社工要清楚,助人的行为虽然是好的,但是一定要采取正确的方式,任何的帮助都不能以泄露案主的隐私为代价(如若案主同意另当别论),社工在开展服务时,要严格遵守对服务对象的伦理,对行业的伦理,切不要因为一时疏忽,造成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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