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政部儿童福利司邀请多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围绕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谈认识、谈体会、谈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天,湖北省宜城市委书记武义泉,黑龙江省林口县副县长李广,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宏泰,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县长杨毅,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区长姜斌为大家分享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一起来看↓↓↓
湖北省宜城市
像抓经济发展一样做实未保工作
武义泉
近年来,湖北省宜城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紧紧围绕“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主旨,为社会各界建基台,为良性发展搭平台,为关爱未保供舞台,像抓经济发展工作一样做好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夯实社会各界参与未保工作的基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宜城市委、市政府把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构筑“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未保格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办“未保知识之窗”“未保之花”“未保生活”等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做好未保工作的战略意义;在全市11个镇(街道)、200余个村(社区)开办未保宣传专栏210多期,举办讲座200多次,并利用学校、小广播、小喇叭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教育30余万人次,农村群众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受教育面分别达到95%和98%;在主要城区和交通要道设置永久性未保标语270多幅。
搭建未保工作良性发展的平台。宜城市委、市政府狠抓未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突出对标对表,确保党的暖心政策在宜城落地落实。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主任,民政、教育等80余个市直部门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等政策文件基础上,制定下发《宜城市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文件;在全市190个村、44个社区成立未保工作站,并设置儿童保护督导员和主任,为全市234个村(居)儿童主任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资金补贴;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每月及时准确地将保障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发放准确率达100%。
提供关爱未保工作有效作为的舞台。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千方百计为未成年人解难、排忧、献爱心;通过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结对联系卡》明确联系内容和职责,不断密切感情。去年7月,小河镇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意外错过小升初学籍办理,为不影响孩子入学和学籍问题,教育局特事特办,于9月1日顺利安排其进入初中学习,市公安部门为其补录了户口,办理了身份证,顺利办理了学籍。南营街道某村孤儿和年迈的爷爷奶奶共同生活,日常生活较为拮据,但学习成绩十分优异。去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取了华中师范大学,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帮助她申请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并联系学校申请了孤儿助学贷款。
这只是宜城市合力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今后,我们将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六位一体”未保工作体系,让祖国的花朵在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作者系湖北省宜城市委书记)
黑龙江省林口县
为了儿童美好的明天
李广
黑龙江省林口县现有人口32.4万,其中未成年人口3.6万。近年来,林口县不断创新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载体,夯实保护阵地,织密保护网络,为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爱的蓝天。
建章立制,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成立林口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民政、教体、卫健、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33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抽调熟悉业务、沟通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出台《林口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等相关文件,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林口县儿童发展规划》,明确未保工作发展的方向和总目标;人民检察院等9个相关部门印发《林口县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查询工作人员违法犯罪信息工作办法》;充分发挥民政、教育、公安、检察等33个职能部门作用,在12个镇(社区工作局)、182个村(居)实现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全覆盖。
优化服务,突出未成年人保护精准化。在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关心关爱的基础上,林口县实行政策、资金、资源向困境未成年人倾斜;落实孤儿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精准关爱;全县1191名困境儿童、515名农村留守儿童和34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关爱保障范围;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义务教育,并对重度残疾儿童开展“一对一”订单式送教上门服务;通过“99公益日”等开展“春蕾计划”发放助学金72.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779人次;争取13.8万元上级政策扶持资金,分别在南山、铁北社区建立儿童快乐家园,在第三小学建立亲子阅读基地,并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164个。
注重德育,筑牢未成年人理想信念。坚持“德育为本,和谐育德”的工作思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童心共筑中国梦”主题经典诵读和征文活动,并开展“法润林口促平安·维权与爱同行”“弘扬宪法与法同行”等线上普法宣传;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教体局、妇委会、民政局等护蕾关爱团队深入县直及各镇小学开展“护蕾行动”——送法进校园,增强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林口县将继续通过务实举措和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服务,提升未保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和社会参与度,呼吁更多社会资源支持、关爱、保护留守和困境儿童,为孩子们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作者系黑龙江省林口县副县长)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李宏泰
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新措施、新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未成年人保护涉及方方面面,必须要有坚强的组织保障。永定区持续健全完善区委、区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司法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大保护格局,全面加强对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高度重视困境未成年人监护救助工作,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制度,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12个儿童关爱示范点、59个儿童之家、1个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作用,为流浪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侵害的儿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救助保护及生活保障等关爱服务,确保困境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
家长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家庭保护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永定区各职能部门多措并举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指导督促家长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的责任。组织由永定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委文明办等部门成立的家庭教育讲师团,深入开展“立德树人、家校共育”“青春期的家庭教育”等家教家风主题巡讲活动,持续扩大受益家长覆盖面,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水平。
学校担负着塑造祖国未来的重大责任,永定区持续深入开展校园综治安全专项行动,围绕校园欺凌、校园贷等问题,全面建立学校保护工作评估制度,加强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开展安全教育演练,净化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强化控辍保学机制建设,全面构建学校安全保护网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持续完善学校安防4个百分百建设,加强55所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等软硬件配置,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永定区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大力整合全社会资源,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多元化组织平台,开展系统性保护工作。在全区中小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开设“家风家训小课堂”,依托“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晨曦”团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专业社工和心理咨询师走访留守儿童家庭,积极开展志愿者培训、心理健康讲座、防火防灾安全演练等,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永定区将以“友爱、快乐、成长、安全”为工作理念,进一步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创新管理体制和社会协作机制,继续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未保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作者系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委副书记、区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
呵护祖国未来
杨毅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基础建设,探索三项创新,实现“六化”目标,构建起党政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性发展格局。
创新组织,综合施策出保障。鹿寨县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各单位、乡镇、村(社区)职责范围,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鹿寨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机构、有设施、有人负责、有人办事、有经费保障”的目标。2021年,鹿寨县共统筹各级资金1亿余元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县本级投入达到1227万元。同时,全面落实儿童主任待遇,村(社区)儿童主任每人每年1200元的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创新制度,精细管理出规范。鹿寨县出台《儿童主任管理制度》《从事未成年人工作人员查询制度》《困境未成年人风险分级评估标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察专员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为未成年人保护筑牢防火墙。
创新载体,良法善治出硕果。由政府主导,全面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网。鹿寨县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未成年人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累计发放1.3亿元,受助学生达9.9万人次。完善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多年来保持在98%以上。基础设施建设普遍化,在全县74所中小学设立学校社工站和心理辅导室,配备148名驻校社工,实现学校社工站和心理辅导室100%全覆盖。社会联保网格化,围绕网络环境优化、声频视频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和“扫黄打非”、低俗出版物市场整治等工作,净化社会环境,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行动。志愿服务全民化,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队伍,成立鹿寨县青少年服务中心。全县志愿者注册人数达8.7万人,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810多场次,服务时长3500多小时,受益未成年人1.27万人次。家庭教育品牌化,“向日葵亲子小屋”成效显著。2021年,鹿寨县开设了五期以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课程为主的“感党恩 跟党走”为民办实事系列公益课,广受好评,受益家长、学生1500余人次。同年,成立了面向婴幼儿及家长开放的自治区级“向日葵亲子小屋”,每周定期开展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受益婴幼儿960多人次。司法保护法制化,全县政法系统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化,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取证中心,通过家事审判“三员”机制和“一案三封信”的方式,2021年共有效化解家事纠纷98起。(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县长)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
统筹各方优势资源
联动助力未成年人成长
姜斌
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因地制宜,创新谋划,全力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的立体网络。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构建组织体系。普兰店区专门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多部门“共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考评体系。制订出台《普兰店区创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全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的四级未保工作机制。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备儿童督导员18名、儿童主任186名,实现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关爱之家在街道、社区(村)全覆盖。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纳入财政预算,每年用于儿童福利事业资金不低于150万元,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夯实“三大平台”,多层联动助力成长。普兰店区统筹各方优势资源,加快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家庭“启航”主体作用,探索搭建“莲城家教驿站”平台,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未保法律进万家”系列活动,下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手棋”。针对孤困、留守儿童建立“一人一策”工作台账,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全力提升学校“领航”关键作用,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始终,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激发司法“护航”屏障作用,通过创建“检校合作示范点”,举办“法检开放日”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提升法律意识,并探索设立“少年法庭”,推行“圆桌审判”,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救助。
广聚社会合力,全面营造共建氛围。普兰店区统筹发挥工会、妇联、团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作用,抓住“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活动和儿童节等有利契机,建立上门探访和个案服务机制,持续深化“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困境、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持续开展未保法等政策宣讲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校园。积极整合社会组织、志愿队伍、企业等多方力量,开展助学捐款等主题活动,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特色服务品牌。深入开展“清网行动”,制发《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活动,让网络安全成为守护每一名学子健康成长的坚强护盾。(作者系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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